义安省委常委会关于各级党代会的第13号通知
为落实2025年4月14日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会筹备党的十四大的第45-CT/TW号指示(简称第45-CT/TW号指示),义安省委常委会于2025年4月26日印发了第13号通知。那么,第13号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取代了哪些文件?
回复:
该通知是为了执行2025年4月14日政治局关于各级党代会的第45-CT/TW号指示,为召开党的十四大做准备而发布的。
第13-TT/TU号通函明确了5项主要要求和7项关键内容,包括:各级代表大会的组织内容和时间;大会文件的准备和讨论的组织;党委的人员准备和选举;上级代表大会的代表的组成、人数和选举;大会后干部的制度和政策的分配、安排、安置和实施;向直接上级党委常委会报告大会筹备情况;大会结束后要立即开展的若干任务。

省委常委会随通知附发了3个附件:2025-2030年各级党委委员标准;2025-2030年各级党委委员年龄;2025-2030年各级党委委员、常委和副书记人数。
其中,第 13-TT/TU 号通知明确规定:关于党的代表大会或基层代表大会的时间,不得超过 2 天,且必须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完成。
基层直属上级党委代表大会和乡、坊级党委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不得超过2天,并应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省级党委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不得超过4天,并应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
关于组织模拟代表大会的时间,基层直属上级领导的模拟代表大会定于2025年第三季度初举行;未涉及合并或安排的党委(小组)要积极主动地提前组织模拟代表大会。准备会议时间包含在代表大会时间内,基层及以上直属上级领导的准备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
关于各级党代会代表人数的规定:省级党代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00人;基层以上及同级党代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00人;省级以下合并、整合后的乡镇、街道党委(包括未合并、整合的乡镇、街道党委),党代会代表人数不得超过250人。
基层党委:将代表权下放或试点下放至基层上级,代表人数不超过250人。党员人数200人以上的党委应当召开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由上级党委直接决定。党员人数不足200人的党委应当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基层党委党员人数不足200人,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有困难,经上级党委同意,应当召开代表大会,代表人数由上级党委直接决定。
基本上,要保持地方集团代表人数和结构的稳定,并确保每个重要部门和领域有 1 到 2 名代表(不包括当然代表),以提高大会讨论的质量。
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当依据《党的宪章》《党的选举条例》和上级党委关于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数和结构的指导进行。各级党代表大会应当选举若干名候补代表,以代替缺席的正式代表;候补代表人数由党代表大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