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进口汽车难以逾越的障碍
交通运输部刚刚发布了第03/2018/TT-BGTVT号通函,规范了根据政府第116/2017/ND-CP号法令对进口汽车进行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质量检验的规定。
03号文是指导贯彻落实政府116号令规定的文件,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03号文基本上只是明确了116号令中提出的概念,对进口汽车的要求和程序作了更详细的规定,但并没有像此前很多汽车企业所提出的那样“放宽”。
03号文在第三条“术语解释”中明确提出“外国主管机构、组织”的概念,是指经外国批准、认可和承认,具有颁发以下文件职能的机构、组织:车辆型式核准证书(VTA);针对生产进口汽车车型的工厂颁发的关于外国汽车生产、装配企业质量保证条件评定结果的文件;流通登记证书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
有企业认为,03号文的规定虽然不容易实施,但完全可以落实。
在满足进口汽车条件所需的众多文件和程序中,最重要的文件是VTA。根据03号通函的解释,VTA是车型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证书,或包含车型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证书以及车型或发动机型号的环境保护证书。
03号文的另一个亮点是明确了逐批检验的规定以及检查技术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文件制度。
根据该规定,每批进口汽车中代表每种车型的每个车型都必须接受排放和技术安全质量检验和测试。例如,如果某企业进口的某批汽车包含3种车型,则每种车型都必须随机抽取1辆进行检验。
因此,通过第 03 号通函详细说明、指导实施并澄清第 116 号法令中提出的概念,企业可以开始完成进口汽车的所有程序和文书工作。
在03号文发布前,不少大型企业表示,由于不知道具体如何按规定办理手续,只能苦苦等待。
然而,如果不像越南汽车制造商协会(VAMA)一些成员所提议的那样放松监管,03号通函仍然是许多汽车进口企业难以克服的障碍。
尤其是对一些日系车企来说,丰田、本田等车企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03号文以及更高级别的116号令,无异于一堵高高的“墙”,至少在未来3个月内,他们的整车进口都无法逾越。
即使在第116号法令的严格监管下,就连日本的丰田和本田等母公司也表示将停止生产出口到越南市场的汽车,其中包括豪华品牌雷克萨斯。
相反,其他一些企业,主要是从欧洲进口汽车的企业,认为03号文中的规定完全有可能实施,尽管这并不完全容易。
在03号文发布之前,Thaco集团(宝马、MINI、标致品牌的进口商和经销商)的一位代表就表示,企业只需要清楚了解具体机构有权颁发各类证书的规定,就可以实施。
在推出BMW和MINI品牌之际,宝马集团代表也曾表示,将请求德国政府支持Thaco以最便捷的方式进口和分销BMW和MINI汽车。
尽管法规对实施细则进行了明确,要求也十分严格,但03号文对于进口汽车来说仍被认为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壁垒”。
据不少商家透露,进口汽车抵达越南至少需要4-5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才能办完手续,届时汽车市场肯定会非常低迷。
此外,随着汽车批次随机检测制度的实施,检测的等待时间和成本将导致汽车价格结构发生变化,进口汽车的零售价几乎自然而然地会上涨。“如果企业没有‘降价’的空间,这对消费者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损失,”一位汽车经销公司的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