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培训部副部长谈学前教育系统超负荷情况
新学年即将到来之际,教育培训部副部长阮氏义谈到了目前部分大城市公立幼儿园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以及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学费差距较大等问题……
*据教育培训部统计,目前全国公办幼儿园数量约占75%,但现实情况是,在大城市,公办学校超负荷的情况相当复杂。请问副部长,如何解决这一难题?
阮氏义副部长:据当地报道,目前全国共有12976所幼儿园,其中公立幼儿园9742所,占比超过75%,入学儿童数量逐年增加。学龄前儿童入学率为82.5%,其中5岁幼儿园入学率为98.6%。然而,在一些大城市,尤其是首都河内,公立幼儿园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仍然存在,单靠教育培训部门难以克服。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大城市由于外来人口不断增加,机械人口快速增长,但为扩大和发展学校规模和网络而开展的儿童人口预测工作仍然有限。许多城区项目和高层建筑已经获得建设用地,已经投入使用和正在使用,但没有划拨土地用于建设幼儿园和学校。
例如,河内市目前有25个新设立的城区和坊,但只有13个建有幼儿园(其中公立学校4所,非公立学校9所),因此有12个城区没有幼儿园,21个城区没有公立幼儿园(据河内市教育培训厅报告)。另一方面,公立和私立幼儿园在学费、师资质量和设施方面的巨大差异也是造成公立学校负担过重的原因。
父母不得不熬夜的主要原因之一
给孩子报考幼儿园,公立学校之间的学费差别太大。
和私立学校 - 图片:Hoang Lan
解决公办幼儿园超负荷运转的局面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力参与,需要地方各级组织、部门和工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建立合理的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机制,首先,发展幼儿园网络和班级要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在新建居住区新建公立幼儿园,投资改造条件较差的公立幼儿园设施,加强对幼儿园管理人员和教师的培训和培养,根据设施投入质量和保教质量合理调整公立幼儿园的学费,为民办学校发展创造条件,调整学费标准,使其更适合广大公务员、工人和其他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使公立和民办学校“拉近”距离……
*许多大城市,例如河内、胡志明市……虽然确保了100%的适龄儿童入学。但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之间巨大的投入差异,导致了学前教育阶段的“激烈”竞争。为了在未来缩小公立和私立幼儿园之间的差距,教育部门需要哪些政策,女士?
- 事实上,河内、胡志明市等城市现有的幼儿园和班级没有足够的空间供100%的学龄前儿童入学,因此地方政府致力于维持儿童入学率,优先考虑学龄前儿童,特别是5岁儿童,为他们进入小学一年级做好准备。
如上所述,公立幼儿园超负荷的原因之一是公立学校与非公立学校的学费差异。为解决这一问题,应根据政府第69/2008/ND-CP号法令,落实优惠政策,促进教育社会化。该法令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集团和私立独立幼儿园由国家分配或租赁土地和设施,在执行国家赋予的任务时可获得预算支持,并根据政府关于鼓励非公立服务机构发展的规定,享受税收、信贷和其他优惠政策。从而降低投资成本,并确定合理的学费。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教育质量、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师资力量和财务活动的严格管理,确保民办幼儿园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办学质量、教育质量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透明,方便群众选择适合自身家庭条件的幼儿园,并监督学校的办学情况。这就要求学校按照协议约定,合理平衡办学质量和学费。
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鼓励非公办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促使人们尊重和平等对待非公办机构的产品和服务,避免形成依赖国家的“补贴”思想。另一方面,让非公办幼儿园也承担起与公办机构一样承担社会政策主体服务征收和提供服务的责任。
为落实政府关于2010-2011学年至2014-2015学年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和学费征收使用机制的法令,各地方制定了建设优质公立幼儿园项目,学费与服务质量相适应,为家长提供多种选择。
*以前,我们实行的是半公立幼儿园模式,但政府法令颁布后,这一模式被废除了。与此同时,许多私立学校认为,幼儿园应该由国家部分投资(即财政自主的公立幼儿园),并设定最低学费。副部长对此有何看法?
- 根据2005年《教育法》的规定,学前教育学校分为公立、私立和非公立三种类型。自2006年1月1日起,将不再设立半公立学校。教育培训部已发布通知,指导半公立和非公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转为私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半公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转为私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半公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转为公立幼儿园及普通教育机构的程序。
各地已实施学校类型转换,确保有足够的公办幼儿园满足普及五年幼儿园教育的需求。目前,除18个尚未设立半公办幼儿园的省份外,已有32个省市批准了“半公办幼儿园转公办幼儿园项目”。
许多公立幼儿园实行自主运行机制,根据政府第43号令,承担公共服务单位的任务、组织设施、人员配备和财务等责任。据此,学校被赋予自主权和责任,负责组织工作、重新安排设施、使用人力和财力完成分配的任务;充分发挥本单位的各项能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增加收入,逐步解决教职工收入问题;实施社会服务社会化政策,动员社会力量捐款,支持部分预算用于职业活动经费,逐步减少国家预算补贴。
公立幼儿园按照政府第43号令规定实行财政自主,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教条件逐步规范,设施设备现代化,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得到提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声誉。
然而,财政自立公立幼儿园模式仍面临一些困境,例如目前财政自立公立学校大多源于半公立学校,设施条件普遍较差,办学质量不及普通公立学校,而家庭却要支付更高的学费,导致入学儿童减少,学费损失;教师收入低,学校无法吸引优秀教师,教师对学校的投入缺乏信心;幼儿数量少、学费债务问题成为农村财政自立幼儿园面临的困境。
为解决地方困难,需要制定路线图,继续投资设施和条件,确保儿童保育和教育的质量,以及团队建设等。
根据政府第49号令关于2010-2011学年至2014-2015学年国家教育体系内各教育机构学费减免、学习成本支持和学费征收使用机制的规定,公立幼儿园和实施优质项目的普通学校要主动制定适当的学费标准,用于支付培训费用,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并须执行教育培训部制定的宣传条例。
目前,许多省市已组织开展优质幼儿园模式研讨会,探索符合社会需求和法律法规的发展方向。这是一种能够满足家长日益增长的优质托儿和教育需求的良好模式。学费将与设施投入、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托儿和教育服务质量相匹配。
*一个明显的问题是,在“5岁儿童普及学前教育项目”获批后,许多地方决定优先让5岁儿童就读公立学校,导致其他年龄段的儿童因招生名额已满而不得不就读私立学校。那么,副部长认为,地方的实施是否合理?我们是否正在丧失不同年龄段儿童教育的公平性?
——教育部指示,实施“五岁以下儿童普及学前教育工程”,不能仓促行事,不能仓促推进,普及工作不能导致对五岁以下儿童的忽视。工程内容明确提出:“每年动员大多数五岁儿童入园,每天进行2次保育和教育,保持并维持五岁以下儿童以多种形式入园。”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普及路线图,保持稳定,扎实发展学前教育。
事实上,全国5岁儿童入学动员率已经相当高(98%以上)。关键在于提升保育和教育质量,动员大多数5岁儿童入学,每天保育和教育2次,同时继续通过多种形式保持和维持5岁以下儿童在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数量,确保5岁以下儿童就读公办班的数量不低于现有水平,为学前教育发展创造稳定性。
如果“普及项目”的实施方案是优先招收5岁儿童就读公立幼儿园,那么仍有名额的学校将招收4岁及以下的儿童,这不符合项目精神和教育培训部的指导方针。地方需要增建学校和班级,以满足各年龄段儿童的保育和教育需求。
谢谢副部长!
据 Dan Tri 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