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利用“宽松程序”逃税
近期,有主体利用行政程序简化,利用企业停业、停止营业、解散、破产等情形偷税漏税、侵占国家资金。
财政部已向计划投资部颁发了第14092/BTC-TCHQ号文件,涉及企业管理中的信息提供和协调。
文件指出,近年来,企业设立、暂停营业、停止营业、解散、破产等诸多程序已经得到简化和减少,这极大地改善和方便了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竞争力。
但是,也有一些人利用这种开放的形势,大肆兴办企业,或者利用企业停业、停止营业、解散、破产等情况,偷税漏税,侵占国家税金。
![]() |
企业在电子税务申报登记部门进行电子申报纳税的指导。 |
海关总局2015年和2016年进出口企业数据显示,共有49家企业自成立以来从事进出口活动未满一年,已宣布暂停、停止营业、解散或破产。
共有1043家企业废弃经营地址,并停止进出口活动6个月以上(自最后一次进出口活动开始计算)。
有15379家企业6个月以上没有开展进出口活动,且未向商务主管部门通报暂停或停止经营情况,但企业在系统中的信息为“经营中”。
海关当局已发现24家违规企业,并对其发出了征税决定,要求其补交税务文件。然而,这些企业为了逃避税务责任,纷纷选择注销营业地址、宣布解散、破产,或注册暂停或停止营业。具体企业包括:前发木材加工贸易有限公司、日新有限公司、大进有限公司、富荣钢铁有限公司……
海关总局的报告还显示,仍有8家企业拖欠进出口税125亿越南盾,海关部门没有确认欠税的信息,但在国家数据系统中却有解散的信息。这8家企业分别是丹泰有限责任公司、平阳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和安盛发有限责任公司……
据财政部介绍,主体经常使用以自己名义或雇佣他人以自己名义设立多家企业从事进出口活动等手段,经营一段时间后,如发现存在欺诈风险,则暂停经营,转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同时或交替经营进出口业务,以逃避海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管;或被海关部门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时,停止经营,放弃经营地址,以逃避纳税义务或法律责任……
为方便和加强企业依法合规管理,财政部要求计划投资部研究完善企业设立和管理机制,杜绝企业利用欺诈手段牟利的情况。
在企业管理协调、交流和信息提供机制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财政部要求计划投资部指派一个联络机构,与海关总署进行协调,提供有关暂停、解散、破产等企业情况的信息。
据Tin Tuc报纸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