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督促春节假期后任务落实
总理刚刚颁布了第06/CT-TTg号指示,敦促落实2021年农历新年假期后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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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阮春福颁发06/CT-TTg号指示,要求落实春节假期后各项任务。 |
指示明确指出,2020年,面对严峻困难和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多方面造成的严重冲击和影响,以及中部地区遭遇历史性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我国在全党全国政治体系、企业界和人民高度重视、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在各领域取得了重要和比较全面的成果,成功实现了既坚决防控疫情又集中精力恢复发展经济社会的“双重目标”,确保了社会安全,改善了人民生活。特别是党的十三大取得了巨大胜利,为坚定我国在新发展阶段稳步前进的信心、精神和自豪感作出了贡献。
为做好迎接2021年新苏岁新年、服务人民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各部门集中力量认真落实中央书记处2020年12月9日第48-CT/TW号指示和总理2020年12月21日第44/CT-TTg号指示。在2021年1月底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社区再次出现、部分地区出现新型病毒变异株、疫情迅速蔓延的背景下,本着“抗击疫情如抗击敌人”的精神,各级、各部门、机关、单位、职能力量,特别是卫生部门和地方,积极主动部署及时、果断、同步、有力、创新、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决心迅速阻止疫情蔓延、迅速扑灭疫情,这是各级、各部门和整个政治体系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截至目前,除海阳省仍有较多新增病例外,大多数地方疫情已得到迅速发现、遏制和基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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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的蒙族人抛包子庆祝农历新年。图片来源:Dao Tho |
春节期间,全系统积极主动参与春节筹备工作,同步部署多项防控疫情措施,全国人民在喜庆、平安、祥和的氛围中欢度佳节……人民群众健康得到重视和有效落实。春节期间,市场商品供应充足,物价稳定,食品需求得到充分保障,为人民群众过年服务。职工工资奖金基本按时按质发放。随着疫情发展,国家成就宣传、迎党迎春等活动不断加强。
总理对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各部委、地方和职能力量的决心和努力给予充分肯定、高度评价和赞扬,他们在春节期间组织和落实了各项任务,特别是医生、医务人员、警察、军队、志愿者和地方团队积极主动、坚决落实总理2021年1月28日第05/CT-TTg号指示、政府2021年2月10日第19/NQ-CP号决议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指示……
此外,春节期间,一些地方发生多起交通事故,非法存放和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移民案件依然复杂;新增新冠肺炎感染病例持续增加;购买力增长缓慢,客运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各部委、各地方需要继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方面。
为力争全面、圆满完成中央委员会结论、国会决议提出的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政府、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各地方从春节假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起就认真把握、集中完成各项任务和工作。
尽快彻底抑制疫情
具体而言,各部门、地方要深入理解和坚定落实“双重目标”,对疫情绝不主观臆断,主动监测和密切跟踪形势发展,制定各种方案、情况和解决方案,有效应对疫情发展;继续严格落实政府总理2021年1月28日第05/CT-TTg号指示;同时,大力开展各领域、各地方生产经营活动,从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和各级党代会决议的第一年起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
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卫生部、各部委、各地方重点抓紧分区分级,快速追踪、发现疑似病例,开展大规模检测;严格管理隔离区、封锁区,防止交叉感染;发现新增感染病例时,及时组织适度范围内的社交隔离;加强住宿场所医疗申报;严格落实“5K”防疫措施,尤其要求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尽快彻底遏制疫情蔓延。
卫生部将根据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主持、配合各机关、地方研究新的疫情防控措施;抓紧落实政府总理关于进口国外新冠肺炎疫苗、推动国产新冠肺炎疫苗研发生产的指示;抓紧颁布新冠肺炎疫苗进口和接种程序。
促进经济增长
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直属机构、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继续坚持不懈地实现宏观经济稳定、控制通货膨胀、确保经济基本平衡、促进经济增长,并更大力度地改革行政程序和投资与商业环境。
其中,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工贸部、越南国家银行及相关机构按照各自职责任务,重点研究协调有效处理国家发展中的重大平衡问题,以落实2021年、2021-2025年五年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21-2030年十年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点开放、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作用相结合;快速发展经济,实现进步、社会公平、保护环境;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确定短期目标的同时兼顾长期可持续目标;确保国家财力和其他宏观经济平衡。
越南国家银行将主持并配合有关机构继续维护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稳定;根据宏观平衡、通货膨胀和市场发展情况调节利率和信贷;支持重点领域和部门的信贷发展,在新冠肺炎疫情出现新情况的背景下为经济复苏创造动力;推动银行业务的数字化转型,推广非现金支付,开发新的银行服务和产品,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及性。
消除生产困难
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劳动荣军社会部、越南国家银行等各部委对支持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面临困难的企业、民众和劳动者的现行政策执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或出台新的支持政策,并建议分配资金来源,确保政策有效可行。
计划投资部、相关部委、地方重点立即解决投资、生产经营中遇到困难的项目,特别是在全国主要经济中心;根据政府决议提出促进公共投资资金特别是ODA项目到位的解决方案和任务;迅速部署公共投资资金计划的分配和落实,确保年初以来项目到位的质量和进度。
工贸部、相关部委、地方要同步采取措施,拓展国内市场,促进合理消费;支持企业对接市场,促进出口,有效利用和发挥自由贸易协定作用,积极应对外贸抗辩诉讼。
加强改善营商投资环境,降低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吸引投资,大力推动产业和服务业发展,为经济增长注入动力。出台2021年精简经营活动相关法规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与组织、协会和企业对话协商,就那些不再适用、造成生产经营障碍和困难的法规,听取意见,以便及时修改或建议主管部门修改,为企业和群众扫除困难和障碍。
有效实施“十亿棵树”行动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继续密切监测天气状况,及时指导、指导地方落实农业生产计划,重点做好:北方春水稻种植,确保按期播种;密切监测农作物和牲畜疫病情况,特别是非洲猪瘟和禽流感,主动部署防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利用有利天气条件推动植树造林、保护和发展,有效落实“十亿株新植树”倡议,在春节后立即组织地方植树活动;确保农业生产所需的灌溉水源;继续加强对自然灾害,特别是干旱、九龙江三角洲咸潮、暴雨、冰雹等的防控。
各地按照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指示和指导部署冬春作物生产;继续克服自然灾害、风暴和洪水的影响,确保人民在即将到来的风暴和洪水季节前拥有稳定的住房。
计划投资部、自然资源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及相关机构重点抓好国家和区域规划的制定,包括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及时完成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国家海洋空间规划、九龙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国家部门规划和专业技术规划,及时处理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相关法律规定。
各部委、部级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提交国会通过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关于修改和补充自然灾害防治法若干条款的法律》、《堤坝法》等新法律的实施情况;审查、研究并提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应机制和政策。
工贸部重点指导春节后推动工业生产;紧急加快完成大型能源和工业项目;确保经济所需的充足电力供应;配合交通运输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相关机构和地方制定具体有效的解决方案,支持和便利货物流通、进出口和消费,特别是生产原材料和农产品在疫情地区的消费,避免运输环节出现拥堵,影响企业和人民的生产经营活动;配合卫生部确保充足的防控物资和设备供应;指导检查和监督生产企业、工厂、市场、超市、商业中心等场所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部指示安排充足的交通工具,满足春节后出行需求;加强检查监督,严格遵守保障交通安全秩序的法律规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特别是东南北高速公路项目和2020年底、2021年初开工建设的新项目;抓紧开通、运营新投入使用的车辆,确保安全和高效。
减少或停止节日活动
文化体育旅游部和地方要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和春节活动的管理,结合疫情防控安全,尽量减少或停止节庆活动和大型集会,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的可能性。
教育培训部负责牵头、配合卫生部及相关部门指导地方和教育培训机构做好学生返校复课、结合疫情防控组织学校学习、转为线上学习、确保课程安排等工作。
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积极配合地方尽快找到适当的解决方案,缓解春节假期后特别是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的劳动力短缺问题。
公安部继续严厉打击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加强交通秩序安全工作,坚决严肃查处酒驾、吸毒驾、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防范、预防和控制各类节日、生产经营场所、居民区等火灾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