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
交通运输部表示,一些地方在补偿安置、安置补助、技术设施搬迁等方面落实仍比较滞后,影响了项目进展。

8月16日,政府总理签署并颁发第80/CD-TTg号批示,要求继续坚决执行、发扬最高责任感、动员整个政治系统加快推进国家重要工程、交通领域关键项目的工地清理工作。
政府总理致电以下省市人民委员会书记、主席: 胡志明市、河内、岘港、芹苴、河江、高平、谅山、兴安、北宁、宣光、河静、广平、广治、广义、平定、富安、庆和、后江、薄寮、坚江省、金瓯省、隆安省、同奈省、多乐省、安江省、巴地头顿省、朔庄省、平阳省、同塔省、前江省;交通运输部、工业部和贸易部部长;越南电力集团总经理。
场地清拆是决定大多数项目和工程关键进度的重要环节,但也是事关生产经营、民生权益的重要环节,难度大、复杂多变。尽早移交场地是加快工程进度的基础。
近年来,政府总理和国家重大交通项目指导委员会多次作出批示,交通运输部及各地方作为指导单位,全力抓好投资准备和实施工作,抓好国家重大交通项目和重点交通项目的实施。
然而,据交通运输部报告,一些地方仍未按照政府总理2024年5月28日第54/CD-TTg号批示要求落实补偿、安置补助和技术基础设施迁移,从而影响了项目进展,特别是那些要求在2025年完工的项目,如:南北高速公路东段2021-2025年、宣光-河江高速公路、边和-头顿高速公路、和联-绥贷款高速公路、胡志明市三环路、庆和-邦美蜀高速公路第一部分项目和第三部分项目。

为了按时完成国家重要项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政府总理要求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书记、主席更加注重领导、指导机关单位,调动整个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祖国阵线、民运委员会、社会政治组织、胡志明共青团等组织和工会必须参与场地清理工作;加强与人民的直接联系,开展民运工作,了解人民的思想和愿望,创造性、灵活、有效地运用法律规定解决人民的合法、合理的抱怨和请愿……;配合投资者优先清理对施工进度至关重要的软土地基处理区、大型桥梁和隧道、施工便道区等地点的场地;尤其要集中精力做好一些具体任务。对计划2025年竣工的项目,各地要加快完成安置区建设,完成高压线路迁移,集中指导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并于2024年8月30日前将场地全部移交给项目。
具体而言,宣光、广平、广治、岘港、富安、庆和、同奈、平阳等省市指示各部门、行业、地方动员最大资源,集中解决困难和问题,收回剩余土地,并移交全部用地用于实施以下项目:2021-2025年南北高速公路东段、宣光-河江、和联-绥和、庆和-邦美蜀、边和-头顿、三环路-胡志明市。特别是剩余土地量较大的同奈、平阳、岘港、宣光等省份。

各省市重点指导职能机关、地方密切配合工贸部、越南电力集团(EVN)加快推进并完成高压输电线迁移工程,特别是在迁移量较大的省份,如:河静、富安、庆和、后江、同奈、胡志明市(南北高速公路、2021-2025年东段、庆和-邦美蜀、三环路-胡志明市、边和-头顿)。
平定省同时开展2021-2025年东部地区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森林用途变更程序,以便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变更森林用途政策后立即将场地移交给该项目。
多乐省指示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庆和-邦美蜀项目现场的林木开采和恢复工作。
对其余项目,要求各地加快完成安置区建设,迁移高压线路,集中力量完成场地清理工作,2024年完成项目全部场址移交工作,具体包括:
谅山省指示各部门、地方动员最大资源,集中解决困难和问题,早日完成补偿价格相关手续,批准计划,支付补偿款,建设安置区,迁移技术基础设施,在2024年移交友义-芝陵项目全部工地。
安江、后江、朔庄、北宁、高平、芹苴市等省已做好周笃-芹苴-朔庄、四环路-河内首都区、同登-茶灵等项目的场地清理工作,并需继续推进此项工作,于2024年8月移交剩余所有场地。
兴安、同塔、前江、河内等省要采取更大力度的措施,重点指导各部门、地方加快场地清理进度,争取在2024年9月前完成四环路-河内首都区、高兰-安友等项目移交工作。
安江、兴安、北宁、前江、谅山、高平等省份正加快推进四环路-河内首都地区、安友-高岭、朱笃-芹苴-朔庄、同登-茶灵等省份的安置区建设,旨在尽快稳定人民生活。
各省市指示项目经过的省级和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工贸部和越南国家电力公司,加快完成周笃—芹苴—朔庄、四环路—河内首都区、高兰—安友(第一部分项目)、同登—茶灵等项目的高压输电线迁移工作。
北宁省审核场地清理费用,配合河内首都区四环路项目主管部门平衡子项目1.3的总投资,并报告主管部门调整投资政策(如有必要),作为实施下一步措施的基础。
工贸部与EVN支持投资者尽快完成高压输电线迁移申请手续;EVN呼吁各成员单位优先投入物力、人力进行高压输电线迁移工作;缩短迁移停电方案审批时间,优先在2024年8月完成计划于2025年竣工的项目的迁移工作,特别是在电力需求量较大的地区,如:河静、富安、庆和、后江、同奈、胡志明市(2021-2025年东段南北高速公路、庆和-邦美蜀、三环路-胡志明市、边和-头顿);首都圈四环路、周笃-芹苴-朔庄高速公路项目、高兰-安有高速公路第一部分、同登-茶灵项目将于2024年9月30日前基本完工;友义-芝陵项目、高兰-安有高速公路第二部分将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工。
交通运输部指示投资者和承包商与地方、相关机构和单位密切配合,清理场地、迁移技术基础设施工程,以满足所需进度。
政府总理责成副总理陈红河指示政府办公厅配合交通运输部监督督促落实本批示,及时汇总并向政府总理汇报权限外出现的问题。
政府总理要求政治系统各机关、各部长、各机关负责人、秘书长、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相关单位紧急完成本批示所赋予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