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发布正式通告,加快重点项目的场地清理工作。
据交通运输部称,一些地方在落实补偿、安置支持和技术基础设施搬迁方面仍然进展缓慢,影响了项目进度。

8月16日,总理签署并下发第80/CD-TTg号公函,继续坚决执行,高度负责,动员整个政治体系,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重要国家工程和项目的场地清理工作。
政府总理致电以下省市人民委员会书记、主席: 胡志明市、河内、岘港、芹苴、河江、高平、谅山、兴安、北宁、宣光、河静、广平、广治、广义、平定、富安、庆和、后江、薄寮、坚江省、金瓯省、隆安省、同奈省、多乐省、安江省、巴地头顿省、朔庄省、平阳省、同塔省、前江省;交通运输部、工业部和贸易部部长;越南电力集团总经理。
场地清理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它决定着项目和工程的大部分关键进展;然而,由于它关系到生产、商业、权利和人民的生计,因此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尽早移交场地是加快施工进度的基础。
近期,总理和国家重点交通项目指导委员会发布了多项指示。交通运输部和许多地方政府作为主管部门,集中精力推进国家重点交通项目的投资筹备、实施和落实工作。
然而,根据交通运输部的报告,一些地方在落实总理2024年5月28日第54/CD-TTg号公函要求的补偿、安置支持和技术基础设施搬迁方面仍然进展缓慢,影响了项目的进展,特别是那些需要在2025年完工的项目,例如:南北高速公路东段2021-2025年工程、宣光-河江段、边和-头顿段、和连-绥銮段、胡志明市环城公路3号线、庆和-邦美蜀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和三期工程。

为按期完成国家重要项目和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总理要求各省市人民委员会书记、主席更加注重领导和指导各机关单位,调动全政治体系的力量;祖国阵线、群众动员委员会、社会政治组织、胡志明共青团等组织和工会必须参与场地清理工作;加强与群众的直接接触,开展群众动员工作,了解群众的想法和诉求,创造性、灵活、有效地运用法律法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和申诉;与投资方协调,优先清理对施工进度至关重要的地段,例如软弱土处理区、大型桥梁隧道区、施工道路区等;尤其要重点关注若干具体任务。对于计划于 2025 年完成的项目,地方政府必须加快安置区的建设,迁移高压输电线路,集中精力指导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并在 2024 年 8 月 30 日之前将整个场地移交给项目方。
具体而言,宣光省、广平省、广治省、岘港市、富安省、庆和省、同奈省、平阳省等省市指示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政府调动最大资源,集中精力解决困难和问题,收回剩余土地,并将全部用地移交给以下项目:南北高速公路东段(2021-2025年)、宣光-河江线、和联-绥銮线、庆和-邦美蜀线、边和-头顿线、三环路-胡志明市线。尤其要重点关注剩余土地面积较大的省份,例如同奈省、平阳省、岘港市、宣光省。

各省市重点指示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与工贸部和越南电力集团(EVN)密切协调,加快推进并完成高压输电线路的搬迁项目,尤其是在需要搬迁线路数量庞大的省份,例如:河静省、富安省、庆和省、后江省、同奈省、胡志明市(南北高速公路、东段 2021-2025 年、庆和-邦美蜀、胡志明市三环路、边和-头顿)。
平定省正在同时进行2021-2025年期间东部地区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森林用途变更程序,以便在国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变更森林用途的政策后立即将场地移交给该项目。
达乐省指示有关部门尽快完成庆和-邦美蜀项目林木的开发和回收,以便移交场地。
对于剩余项目,地方政府需加快安置区建设、高压输电线路迁移,重点推进场地清理工作,并于2024年将整个项目场地移交,具体包括:
谅山省指示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调动最大资源,集中精力解决困难和问题,尽快完成与补偿价格、批准计划、支付补偿、建设安置区、搬迁技术基础设施相关的程序,并在 2024 年将 Huu Nghi-Chi Lang 项目的全部场地移交给政府。
安江省、后江省、朔庄省、北宁省、高平省和芹苴市在朱笃-芹苴-朔庄、河内首都区四环路、同登-茶灵等项目的场地清理工作中做得很好,需要继续推进这项工作,以便在2024年8月移交所有剩余场地。
兴安省、同塔省、前江省和河内市需要采取更果断的措施,重点指示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地方加快场地清理进度,以便在 2024 年 9 月将 4 号环城公路 - 河内首都区、高岭 - 安友项目移交给相关部门。
安江省、兴安省、北宁省、前江省、谅山省和高平省正在加快环城公路4号线(河内首都区)、安友-高岭、朱笃-芹苴-朔庄和同登-茶灵等项目的安置区建设,以尽快稳定人民生活。
各省市指示项目途经的省级和地方政府与工贸部和越南电力集团密切协调,加快完成周笃-芹苴-朔庄、四环路-河内首都区、高岭-安友(第一部分工程)和同登-茶灵项目的高压输电线路迁移工作。
北宁省审查场地清理成本,与河内首都区环城公路4号项目主管部门协调,平衡1.3号项目的总投资,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以便调整投资政策(如有必要),作为实施下一步措施的基础。
工贸部和越南电力集团(EVN)支持投资者尽快完成高压输电线路搬迁的各项手续;EVN敦促各成员单位优先调集物资和人力资源,推进高压输电线路搬迁;缩短搬迁停电方案的审批时间,优先在2024年8月前完成计划于2025年完工的项目搬迁工作,尤其是在河静、富安、庆和、后江、同奈、胡志明市(南北高速公路东段2021-2025年工程、庆和-邦美蜀段、胡志明市三环路、边和-头顿段)等输电量较大的地区。环城公路 4 号-河内首都区、朱笃-芹苴-朔庄高速公路项目、高岭-安友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同登-茶灵高速公路项目基本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工;友宜-芝朗项目、高岭-安友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基本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工。
交通运输部指示投资者和承包商与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及单位密切协调,进行场地清理和技术基础设施工程搬迁,以达到规定的进度要求。
总理委派副总理陈鸿河指导政府办公室与交通部协调,监督并敦促执行本公令,并及时汇总并向总理报告超出其职权范围的问题。
总理要求政治体制各部门、部长、部门负责人、书记、省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有关单位立即执行本公函所布置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