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重点预防和减少山体滑坡、河岸和海岸侵蚀以及山洪暴发造成的损失。
(Baonghean.vn)——政府总理范明政于 2023 年 8 月 8 日签署第 739/CD-TTg 号批示,指示集中精力预防、防治和减少山体滑坡、河岸和海岸侵蚀以及山洪暴发造成的损失。
从2023年7月初到现在,山体滑坡、洪水、河岸和海岸侵蚀持续对人民的生命、家园和财产造成严重破坏,多条交通路线和基础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人民生活不安全,特别是在西原省、北部山区和湄公河三角洲的一些省份。

政府总理要求各部长、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有关部门负责人继续认真落实2023年7月1日第607/CD-TTg号批示,掌握形势,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主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及时、有效、适合当地实际情况,控制和减少滑坡、山洪、河岸侵蚀等灾害,其中包括:
1-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
1-1:立即实施一系列紧急解决方案,确保山体滑坡和山洪暴发高风险地区人民的安全。
1-对已发现滑坡、山洪等灾害的地区,要坚决搬迁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财产撤离危险区域或制定预案,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人员财产损失,避免发生被动、意外的情况。
2、按规定组织发放食品、生活必需品和住宿援助,稳定因山体滑坡、洪水灾害失去家园以及为防止山体滑坡、洪水灾害而搬迁的家庭生活,使他们不至于挨饿、无家可归。
3. 继续组织对滑坡和洪水风险区域进行彻底检查,及时发现滑坡和洪水风险,特别是居民区、学校、办公室、营房、工厂、企业等。指导加强宣传指导,使民众认识滑坡和洪水的征兆和风险,动员民众力量发现和报告滑坡和洪水风险区域;为民众主动应对事故、减少损失提供技能指导,特别是需要对农村、偏远地区、边境地区、海岛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众进行适当和及时的宣传指导。
1-2:从长远来看:
(一)严格控制建设规划和建设活动,特别是在陡峭地段、江河、溪流、运河沿岸、沿海地区和地质灾害高发区建设房屋和工程。严禁砍伐森林,特别是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并依法严肃处理。组织审查、检查、查处违反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森林管护、建设活动(特别是在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地上的非法建设活动)、非法开采和开采矿产等行为,降低自然灾害风险,防止滑坡、山洪和洪涝灾害。
2)组织论证,指导项目建设,报请主管部门安排动员资源,实施滑坡防治的基础性、系统性、可持续性工程,积极组织转移危险区域滑坡灾害群众。自然灾害,尤其是山体滑坡和山洪暴发风险较高的地区。
3.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在领导、指导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应当向政府总理和法律承担责任。

2.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2.1. 协调相关机构,加强知识普及,指导民众识别可能发生的山体滑坡和山洪灾害的风险和征兆,掌握应对技能,在事故发生前主动撤离和转移,减少损失。
2.2.主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科学家紧急组织研究,对西原地区山体滑坡成因和地质灾害风险进行专项评估,主动通报主管部门和人民,以便制定妥善应对方案,避免引起人民恐慌和不安全感,并于2023年8月向政府总理汇报研究结果。
2.3.在确保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有效性的基础上,尽快审定、修订并完成《越南中部山区山体滑坡、洪水灾害预警》项目,并于2023年8月提请政府总理审议批准,以尽早实施。
3.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3.1.指导、检查、督促地方开展安全保卫工作。施工安全灌溉大坝,特别是重点大坝和近期洪水中发生事故的大坝(如多农省多恩丁水库等),不应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意外事件。
3.2.指导、督促地方采取紧急措施,预防、防治和消除山体滑坡,确保生命安全,稳定人民生活。
4.交通运输部:继续指导对交通路线,特别是山区、中北部、中部地区、西原地区和九龙江三角洲地区的检查和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滑坡和深层水患风险的地区,制定主动预案,确保交通安全,特别是高速公路、国道和主要交通路线的安全。主动协调和支持地方克服主要交通路线上的滑坡事故。
5工贸部、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越南电力集团:按照职责任务和权限,积极指导、部署滑坡防治工作,确保行业管理的部队和工程特别是水电大坝、供电、输电系统的安全。
6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越南通讯社等大众传媒机构中央和地方继续配合各部门、各部门、各地方加强法制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和应对山体滑坡,最大限度减少山体滑坡造成的损失。
7.国家灾害应急救援委员会、国防部、公安部:根据职责任务和权限,密切监测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和山体滑坡等情况,根据地方要求,主动指导、协调和支持地方及时有效地开展应对和搜救工作。
8.各部门、地方要主动掌握情况,按照职责、任务、权限指挥、部署、处置滑坡灾害;对超出职责范围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建议主管部门指挥处置。
9国家自然灾害防治指导委员会密切监测自然灾害形势,主动指导、检查、督促地方按照职责任务和权限部署做好预防、控制和化解灾害后果的工作。
政府办公厅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地方落实本批示,及时向总理报告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