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指导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向各副总理、各部长、各部级机关负责人、各政府机关负责人、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发出正式批示,要求集中指导和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政府总理范明政将指导协调新冠肺炎疫情的总体防控工作。 |
该文件明确指出,为有效落实越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第11-KL/TW号决议、中央政治局、书记处、总书记处、主要领导的指示文件、越共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0/2021/QH15号决议和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议,抗击新冠肺炎为注重团结、深入、坚决、有效实施,政府总理范明政将指导、协调并提出以下意见:
1.各副总理根据各自职责、任务、权限、实际情况以及地方、民众和企业的建议和提案,指导各部委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迅速保障防疫需要,稳定人民生活和企业生产;着力完善和补充适合各领域、各部门的措施、机制和政策,动员一切资源,争取民众、企业和组织的支持、分享和共识,积极参与最有效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审查、处理和按规定决定,向政府和总理报告超出其权限的问题。具体包括:
- 副总理范平明:指导、管理和处理有关新冠肺炎疫苗和药物外交的问题;推动疫苗生产技术转让、从国外购买药物;动员国际资金用于资金、物资、设备、药物、疫苗等,为防控疫情工作服务;其他与新冠肺炎防控有关的外交活动。
- 副总理黎明开:指导、管理和处理与金融政策、税收、保险、银行利率、采购机制、基本服务价格、支持付款等有关的问题,面向企业和人民,特别是远离家乡的工人和在实施社会隔离、封锁和隔离等措施的地区失业的人员。
- 副总理武德儋兼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指导巩固国家指导委员会,提高国家指导委员会下属各分委员会的效力和效率;集中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卫生部采购医疗设备和耗材,调配疫苗,进口技术,在国内研发和生产疫苗,组织开展及时、安全、有效的疫苗接种活动,以适应疫情形势。
- 副总理黎文青:重点指导解决生产经营活动困难,特别是生产链、材料供应、食品、粮食、人民生活用品流通、大型出口工厂等,为企业维持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2.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和政府机构依据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掌握形势,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关注对人民生活、安全、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困难的新问题;主动、灵活、创造性地及时有效地处理,提出更有效、更高效的解决方案,对超出自身权限的案件,报请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3.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结论、国会决议、政府、总理和国家指导委员会的决议、指示,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主动、坚决、有力地组织实施本地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最快、最有效。及时掌握和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人民生活稳定、安全,确保本地区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条件,同时确保疫情防控安全要求,对超出自身权限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德尔塔变异株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来势汹汹,变化莫测;防控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工作史无前例。因此,我们要坚持立足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及时补充、逐步完善,不求完美,不操之过急;尤其要注重实效、求真务实,不炫耀、不疏忽、不主观、不放松警惕;决不搞官僚主义、不脱离群众、不消极怠工、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