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决定买卖金条
昨天(3月4日),政府总理阮晋勇签署决定16/2013/QD-TTg关于越南国家银行在国内市场购买和销售金条的情况。
因此,国家银行根据各时期货币政策目标,买卖金条,干预和稳定国内黄金市场,并可以购买金条补充国家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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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银行应当按照每期金条买卖计划,与信贷机构和持牌企业进行金条买卖。
国家银行与信贷机构、有执照的企业共同确定国内市场上金条的买卖价格,应当按照国家银行对每种金条买卖方式的规定执行。
《决定》还规定,国家银行行长按照规定决定黄金市场干预计划。
具体而言,国家银行在各个时期买入或卖出金条干预黄金市场的计划包括以下内容:买入或卖出的时间;买入或卖出金条的数量;买入或卖出的形式;买入或卖出的对象;适合每种买入或卖出形式的具体买入或卖出价格;其他相关内容。
对于金条的买卖形式,国家银行将按照直接买卖金条或通过招标买卖金条两种形式中的一种来具体选择和决定每笔交易中金条的买卖。
《决定》还明确规定,国家银行在国内市场买卖金条时,可以依法在境外开立账户、买卖黄金或者从境外购买黄金进口补充国家外汇储备或者向境外出售黄金。
国家银行买卖金条时应当遵守国家外汇储备结构、标准和投资限额等规定,确保国家外汇储备安全。
国家银行还将决定采用何种汇率和黄金价格与美元和越南盾进行换算,以满足会计目的并反映国内和国际市场汇率和黄金价格的波动。
据(vov.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