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全国进行土地清查
为了提高土地管理的作用,8月1日,政府总理颁发第21/CT-TTg号指示,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配合政府各部门和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土地清查,绘制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
为了提高土地管理的作用,8月1日,政府总理颁发第21/CT-TTg号指示,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配合政府各部门和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土地清查,绘制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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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图。(图片:越通社) |
指示明确提出,2014年土地清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工作要准确评估各乡、县、省、经济区和全国各行政单位的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清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将成为评估过去5年土地管理状况的基础,提出加强国家土地管理、提高各级土地利用效率的机制、政策和措施,特别是2016-2020年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制定、调整、管理和实施。
在此基础上,总理要求土地清查必须全面确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清查时各行政区自然土地面积、土地类型面积、管理和使用主体类型的数据。
土地清查的主体包括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5条规定使用土地的组织、家庭、个人、居民社区、宗教场所、具有外交职能的外国机构、外商投资企业、海外越南人等土地使用者。
此外,总理还要求,2014年地方土地利用现状图必须反映各乡、县、省、社会经济区域和全国各行政单位土地类型的分布情况。
以调查、清查数据为基础,对各地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近5年土地变化情况进行分析评估,从而评估各地土地管理状况,特别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管理和执行情况。
关于实施方案,总理要求,2014年土地清查和土地利用现状测绘工作必须在使用地籍图和地块图进行实地调查清查土地类型和土地利用对象的基础上进行。
对于没有统一的地籍图(很多公社)和地块图的地方,利用遥感影像编绘成清查图;对于没有上述两类资料的地方,利用以前建立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结合当地其他已有的图件,进行圈定、编绘、编辑成实地清查用图件,为土地清查服务,形成土地利用现状图。
总理还要求地方运用信息技术对调查结果进行数字化,划定土地类型、土地管理类型和使用对象,汇总土地清单数据,建立各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据此,2014年土地清查和土地利用现状图绘制时间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在全国统一实施。
据越通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