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准了陈进雄先生当选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选举结果。
总理批准了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16-2021 年任期)的选举结果,由 2015-2020 年河静省委副书记陈进雄先生担任该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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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进雄。图片:Cong Tuong/越通社 |
越南总理阮春福批准了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2016-2021年任期)的选举结果,由河静省委副书记陈进雄先生担任该职位,任期为2015-2020年。
与此同时,在第938/QD-TTg号决定中,总理还批准解除邓国庆先生2016-2021年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以便他接受新的任命。
7月15日,河静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2016-2021年任期)召开第十次会议,罢免了刚刚被中央政治局动员和任命为河江省委书记的邓国庆先生的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职务,并选举了新的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接替邓国庆先生。
投票结果显示,河静省委副书记陈进雄先生以 48/48 票赞成,100% 的得票率当选为 2016-2021 年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
此前,7月2日,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陈进雄先生被政治局动员和任命为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并担任河静省委副书记,任期为2015-2020年。
陈进雄先生,1976年出生于河静市石贵坊,经济学博士。在担任河静省人民委员会主席之前,陈先生曾任财政监察局监察员、财政监察局副局长、总务部副部长、中央机关委监察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监察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