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绝对不能为了私利,给企业带来困难
对经济项目进行安全保护评估是公安部门的职责,绝不能以此刁难企业和投资者。
5月25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在公安部保障经济安全工作总结会议上强调,对涉及维护安全秩序的经济计划和项目进行评估是各级公安机关的职责。项目评估和政策制定过程绝不能被利用来谋取私利,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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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阮春福与公安部部长苏林与公安部领导合影。 |
此次会议旨在总结2009年至2016年期间保障经济安全工作,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和融入国际经济背景下加强党对保障经济安全的领导”的第12号指示。
出席会议的还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公安部部长苏林上将,公安部领导以及各部委、行业领导。
会上,公安部副部长黎贵王上将传达了越共十二届中央政治局2017年1月5日第12号关于“在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和融入国际经济的背景下,加强党对保障经济安全的领导”的指示。随后,公安部安全总局代表汇报了2009年至2016年保障经济安全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在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政府总理的直接领导下,公安部队同步采取措施,发挥整个政治体系、各部门、各经济领域和全体人民的综合力量,确保经济安全。
因此,公安机关及时发现、有效打击和阻止敌对反动势力的阴谋破坏活动和经济领域的各类犯罪活动,确保了与世界各国经济合作活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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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
公安部队还主动向党和国家提出政策建议,以加快进程,确保越南国家利益和安全,参与加入地区和国际经济组织及论坛的谈判;谈判和签署双边和多边贸易协定……与此同时,公安部队还主动有效地开展保障经济安全的工作,为经济结构调整进程服务。
阮春福总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评价人民公安力量近年来在维护安全秩序、特别是保护经济安全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
关于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总理指示公安机关要使各级各部门对当前形势下保障经济安全的地位、意义、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清晰的认识。
明确经济安全是各级各部门在党和政府领导下的责任,其中公安部队发挥核心作用。确保经济安全的任务必须与确保内部政治安全、保护干部党员安全、防止腐败和消极情绪紧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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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表示:对经济项目进行安全保护评估是公安部门的任务,绝不能以此为由刁难企业和投资者。 |
因此,要集中力量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保障经济安全的主张、政策,特别是中央政治局第12号指示。明确各部委、行业和地方领导在保障经济安全方面的责任。
要把经济社会发展、融入国际经济与保障经济安全紧密结合、协调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及治安维护的经济项目和计划进行评审,职能机关负责协调。项目评审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必须增强责任意识,绝不为个人谋取私利,给企业和投资者造成困难。
总理还指示公安部队主动掌握形势,识别可能对经济造成危害的威胁和风险,及时向党和国家提出建议和提出适当有效的应对政策和解决方案……与此同时,继续提高公安措施的质量和有效性,为保护宏观经济、控制通货膨胀、支持和发展企业、改善经营环境、提高国家竞争力做出贡献,并贯彻落实政府决议精神。
各单位、地方公安领导要根据中央政治局第12号指示精神,直接、经常指导落实保障经济安全的各项公安工作。
苏林部长代表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领导和全体人民公安力量接受政府总理阮春福的指示,强调人民公安力量深刻认识到在保障经济安全方面所肩负的任务和责任。这是为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企业安全、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保障宏观经济、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和融入国际经济做出贡献的先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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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与与会代表合影留念 |
基于这一深刻认识,人民公安力量确定未来任务是:始终发扬革命警惕精神,团结一心,统一意志和行动,自觉践行道德品质和廉洁作风;发扬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精神;密切配合、配合人民军队、各部门、各地方、各政治社会组织,依靠人民,努力出色地完成保障经济安全的任务。从而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12号指示和党和国家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议做出贡献。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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