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要求不要让债务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累积
总理要求要重点安排采用直接招标方式、已签订合同、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交付使用,但2012年尚未拨付足额尾款的招标包资金,不留存基本建设债务。
总理文件明确指出,拥有项目和招标包的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应根据 2009 年 2 月 16 日第 229/TTg-KTN 号文件进行招标指定,指导根据总理在第 2009/2010/2011 号指示中的指示实施这些项目。1792/CT-TTg2011年10月15日关于加强国家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投资管理的通知
总理要求,对采用指定招标方式、在2011年12月31日前签订合同、竣工交付使用、但尚未到位资金的标段,要重点做好这些标段的资金拨付,确保2012年付清尾款,不留下任何未结清的基础建设债务。
对采用直接招标方式的标包,已签订合同但2011年仍在进行中且尚未完工,2012年需继续进行的,应优先安排资金,确保2012年竣工投入使用。
对采用新的招标名称的招标包,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实施的,将按照延长进度、暂停实施或转为其他投资方式处理,确保项目及招标包的有效性。
对于已经实行指定招标但尚未进行指定招标程序、尚未与承包商签订合同的招标包,建议停止继续实行指定招标,转为选择承包商的形式,依照《招标投标法》、85/2009/ND-CP政府于2009年10月15日批准了该项目。如无法安排资金,则将延长项目进度、在2012年暂停实施或转换为其他合适的投资形式。
总理责成计划投资部组织检查督促上述内容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向总理报告指示。
据(Chinhphu.vn)-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