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分居

November 16, 2013 19:37

11月14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了婚姻家庭法(修正案)草案。

Chiều 14-11, Quốc hội thảo luận tại tổ về dự thảo dự án Luật hôn nhân và gia đình (sửa đổi).
11月14日下午,国会分组讨论了婚姻家庭法(修正案)草案。

讨论中,围绕分居制度的合法性、代孕中的权利义务等法律新问题,引发了诸多争议。

分离才能治愈

同样参加胡志明市代表团讨论会的,婚姻家庭法(修正案)编辑组组长杨邓辉先生表示:“该法律草案建立在直面现实、不回避和以最人道的方式解决婚姻家庭问题的原则上。”

胡先生援引了法律草案,该草案将分居的合法性纳入法律范畴。胡先生表示,很多人说分居是给鹿开路,导致婚姻破裂,但事实上,分居是保护婚姻的一种手段,因为许多夫妻在分居一段时间后,决定重新共同生活。

此外,据许先生称,法律承认分居状态,意味着确立了父母在分居过程中对子女提供抚养费的义务。这将更好地保护子女的权利,因为目前,父母分居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为子女提供抚养费。

陈笃利(Tran Du Lich)代表对此表示赞同。利先生讲述了他律师生涯中最难忘的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是一桩离婚案,夫妻俩为了一双拖鞋上法庭打架。第二个故事是,丈夫出去工作,妻子在家带孩子,离婚时,法院按照每月给妻子的工资来计算妻子的利益,就像女佣的工资一样。”

利奇先生评论道:“这是一种非常冒犯女性的行为方式。我们的许多机构对家庭漠不关心。分居制度在南方是一个多世纪前就存在的制度。承认分居非常重要,它限制了离婚。分居后,如果仍然有爱,他们会要求取消分居,重新开始生活。世界各国都有统计数据:实行分居制度的国家离婚率低于没有实行分居制度的国家。”

保障代孕儿童的权利

阮氏贵心代表提出:“我看到法律在规范代孕时只关注父母的权利。但是,出生的孩子呢?必须保护出生孩子的权利。” 阮氏贵心代表进一步指出:“草案中提到了一些风险,例如需要代孕的一方不愿意接受孩子,代孕者不愿意照顾孩子……”

范庆凤兰代表站在医学专业人士的角度说:“还有一个医疗风险。如果一个孩子生来健康漂亮,那还好,但如果孩子生来残疾,没人愿意领养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杨登辉先生承认,草案中仍有许多问题尚未解决,包括如何处理代孕母亲想要堕胎的情况。“我同意必须彻底执行法律,尽量减少等待指导文件的需要。然而,由于知识有限,这是一个新问题,因此仍需改进。” 辉先生说。

根据(TT)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承认分居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