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荣市和富贵地区总体建设规划批准的同时实施房地产项目
(乂安省委常委会通告第537号-TB/TU,2012年7月12日)
2012年5月26日,省委常委会听取并评论了荣市至2030年、展望2050年建设总体规划调整内容。为依法减少对投资者的损失及减轻我省的赔偿负担,在等待荣市总体规划和富贵区总体规划调整方案批准之际,省委常委会要求:
1-暂停颁发新的房地产项目勘察和选址许可证,并暂停颁发位于荣市城市规划区和富贵区行政边界内的房地产项目新许可证。
2-暂停尚未实施的获准许可的房地产项目的现场勘察等活动(正式规划获得批准后,任何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将不会部署或实施)。
3-对于正在实施的房地产项目和其他项目,省人民委员会应审查并妥善处理与荣市总体建设规划和富贵地区总体建设规划方向明显不一致的情况;对于是否合适的项目尚不明确的项目,投资者应同意暂停建设,等待规划批准后再处理(暂停这些项目,直到正式规划获得批准;任何与规划不一致的项目不得实施,在这种情况下依法给予的补偿应少于实施的情况)。
4、除上述第1、2、3项规定以外的项目,一般应暂停办理,并按第1、2、3项规定办理。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大、财政投入大、就业岗位多的项目,应认真核算,并报省委常委会征求意见。
5-自本通知签署发布之日起,所有新城区项目均须遵守政府关于新城区条例的规定。
通知省人民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单位按规定执行。
T/L常务委员会
办公室主任
陈公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