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53号令执行制度:手续繁琐,进度缓慢!

March 19, 2015 09:59

(Baonghean)——2015 年 2 月底,义安报收到南丹县一名公民关于社会保险机构实施缓慢的请愿书。第153/2013/CD-CP号法令给有时间参军的基层医务人员带来不利。

向乂安报社提交请愿书的人是春林乡卫生站(南丹)站长阮玄绒先生。请愿内容概括如下:在基层卫生站,有许多干部和员工是退伍军人,他们长期参加保卫祖国的战斗。近年来,党和国家对有功人员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但现在是基层卫生干部和员工的退伍军人却没有享受到任何制度。2013年11月8日,政府颁布了第153/2013/ND-CP号令,修改和补充了政府第68/2007/ND-CP号令的若干条款,细化和指导了《军人和公安人员强制性社会保险法》的若干条款的实施;因此,在医疗站服役后,尚未享受任何福利的医务人员,其服役年限将计入社会保险福利。然而,第153号法令及相关部委随后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尚未执行。一些医务人员已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会保险机构尚未解决其福利问题,这给他们带来了不利影响。请《义安报》报道此事,以便社会保险机构能够落实第153号法令的规定……

Trưởng Trạm Y tế xã Xuân Lâm (Nam Đàn) Nguyễn Huyền Nhung (phải) khám bệnh cho người dân. Nhật Lân
春林公社卫生站站长(南丹)Nguyen Huyen Nhung(右)为病人检查。照片:Nhat Lan

阮玄绒先生于1974年6月入伍。1980年,他参加了军医培训,并一直服役到1990年,以中尉军衔退伍。回到家乡后,阮玄绒先生在公社党委办公室工作。1995年1月,他一直在公社卫生站工作至今。阮玄绒先生介绍说,2009年第68/ND-CP号法令生效后,卫生院通知曾在军队服役的医务人员收集他们的档案,以便领取社会保险。阮玄绒先生本人也前往驻扎在安沛省的原部队,确认自己已在军队服役16年。档案已齐全,但转交南丹社保局后被退回,理由是第68号令及相关通知只规定部分乡镇岗位享受衔接兵役制度,乡镇卫生人员不在名单内,社保局没有执行依据。

一段时间后,Nhung先生根据第142号决定申请福利,但也因领取预算工资而被退回。2013年,政府颁布了第153号法令,修订了第68号法令的部分条款,规定像他这样的人可以延长服役时间,以领取社会保险福利。Nhung先生和他那些曾在军队服役的同事们都非常兴奋,希望能找到解决办法,但直到现在,他们仍在焦急地等待。我向上级和社会保险部门询问,却被告知要等待……“要等多久?我的同事,南新乡卫生站站长阮文灵先生,参军近十年,2014年就到了退休年龄,但还差7个月就20年了。他必须缴纳2000万越南盾的自愿社会保险才有资格等待退休。此外,他已经参加了20年的社会保险,但养老金却被扣除了很大一部分,拿到的金额很低。对我来说,2016年就到了退休年龄,如果不补足服役时间,养老金就会很低,这对我很不利。因此,我代表同样情况的同事,向报社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说明政府法令未能执行的原因……”——阮先生解释道。

与第153号令相比,阮玄绒先生的提议完全合理。关于1993年以前在军队服役的乡卫生员增加兵役年限的问题,已由2013年11月8日第153/2013/ND-CP号令(自2013年12月24日起生效)解决。具体而言,第153号令补充了第68号令第50条第14款,内容如下:“1993年12月15日以前复员的军人和人民警察,转入国家机关、单位、企业参加强制参保工作,领取国家预算工资或参加强制参保的各类经济成分企业,全年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服兵役年限与其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合并计算社会保险工资。”

那么,为什么像阮先生这样的人却无法累计服役时间呢?南丹医疗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无能为力,尽管他们看到自己的员工处于不利地位。工会主席郑阳松、副主任黄世公和人事部部长阮廷长告知,南丹县共有10名在1993年之前入伍的公社卫生站工作人员。其中,4名工作人员是已退休的站长和副站长(包括阮文灵、阮文楚、阮文富、阮文平),但他们都没有累计服役时间。中央领导和工会多次要求有关部门,特别是社会保险部门解决这个问题,让这些干部不至于吃亏,但总是被告知要再等等……”经调查,在杜良、兴原、清章、宜禄等县……也有基层医务人员和阮玄绒先生、阮文灵先生面临同样的处境。

该省社会保险政策制度司司长阮光贵表示,第153号令已作出调整,凡于1993年12月15日前退伍的军人,转入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或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各类经济成分企业工作,均可延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时间。然而,该法令生效后,因相关部委通知指导实施耗时9个月,加之该省社会保险局需等待越南社会保险局的指导性文件,并同时制定实施程序,因此实施时间较长。因此,第153号令所规定政策的受益者需等待一段时间。

第153/2013/ND-CP号法令于2013年11月8日颁布,但自2013年12月24日起生效。直到2014年8月4日,国防部、公安部和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才颁布了第101/2014/TTLT-BQP-BCA-BLDTBXH号联合通告指导其实施;第101号通告自2014年9月30日起生效。然而,尽管有了第101号通告,各省社会保险机构尚未实施,必须等待越南社会保障局的指导。而越南社会保障局于2014年12月19日就执行第153/2013/ND-CP号法令及第101/2014/TTLT-BQP-BCA-BLDTBXH号通函的指导意见颁布了第5039/BHXH-CSXH号公函。据该公函到达情况显示,2014年12月29日,越南社会保障局第5039/BHXH-CSXH号公函已到达各省社会保障局。

阮光贵表示:“在越南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省级社会保障将有实施的基础。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指导县、市、市级社会保障机构落实第153号法令和第101号通知的文件。该文件详细规定了适用对象、申请程序、业务部门和县级社会保障机构的职责,包括为2013年12月15日前复员的军人和公安人员发放社会保障手册、补充工作时间、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等……”

对于已退休人员,修订后的政策将如何实施?第153号法令规定的政策何时正式实施?“对于已退休人员,还将通知他们修改和增加工作时间,以提高他们的福利。2015年第二季度初,各县、市、镇社会保险机构将落实相关措施……”——阮光贵先生肯定地表示。

一兰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按照153号令执行制度:手续繁琐,进度缓慢!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