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吕省落实05号指示:加强监督,及时纠正
(Baonghean)- 认识到执行第 05-CT/TW 号指示以及中央委员会第 4 号决议的重要性,琼琉县委推动基层监督活动,迅速掌握本地区每个地方、每个单位的当前情况。
从而及时表彰突出成绩,及时指出困难和不足,明确上级党委对基层党委的陪伴和指导作用。
基层努力
近日,琼琉县委常务委员会已颁布决定,监督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第五号指示和越共第四届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县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决议。
截至目前,代表团已完成对琼榜、琼龙、琼红、新胜、新山、琼厚乡、阮德茂中学、县农民协会党支部等多个单位的督导,重点检查了文件资料,并了解了各农村党支部和学校的实际情况。
据区委工作团(包括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检查委员会等干部)的总体评价,所监管的各党委、各支部在宣传贯彻落实监督范围内的指示、决议方面基本完成,干部、党员的认识有了转变,行动有了突破,有效履行了被交付的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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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吕县委宣传部干部检查农村党支部活动记录。图片:守江 |
例如,在9月18日刚刚接受监督的琼良公社,总体上,干部、党员和群众把落实5号指示视为一项经常性任务,即建设一个真正廉洁、强大的党组织和团体;建设一支具备足够资格和能力的干部、党员和团体成员队伍,满足任务要求,政治思想、生活道德没有下滑,没有“自我演变”和“自我转化”的表现。
李光前乡党委书记在自我评价工作中指出:“地方根据十二届四中全会精神,确定了一批紧迫的关键问题,集中整治,如农用地侵占扩张、交通堵塞、依靠上级支持本乡福利项目、群众请愿、党员要求免除不规范活动、活动冷漠、意见表达不充分等问题,目前已基本得到较好解决”。
值得一提的是,公社党委着力指导妥善处理区委常委会提出审查的信访问题和不足之处,得到了监察团的肯定和赞扬。
县委宣传部部长、监察团团长黎氏青水同志表示:“在中央四次审议(十二届)后,本着落实5号指示的精神,琼良乡党委出台了各项规章制度,彻底解决土地侵占问题,管理农地改良活动,稳定舆论,大幅度减少级外信访案件,2015年乡人民委员会受理的信访案件16件,2016年减少到12件,2017年初至今,仅受理5件。不仅如此,可以看出,乡党委书记的作用日益增强,责任感更强……这些都是本乡需要继续发扬的优点”。
改正缺点
监察团对各单位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赏的同时,也坦率地指出了监察单位在贯彻落实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关于中央05号指示和4号决议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
至于县农会党支部,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干部、党员特别是各党委书记学习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的登记计划,没有确定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相联系;登记不够科学,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标准表没有完成;没有重视发现和培养典型集体和个人,重视竞赛和奖励工作;在四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审议后制定的克服和纠正计划还很笼统,缺乏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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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二届五中全会第五号指示和第四号决议,为琼吕县乡级干部和公务员履行专业职责带来了积极变化。图片:守江 |
琼鎮农民协会主席范氏旺表示:“通过监督,党支部听取了非常有启发性的意见,县委干部也指出了我们在执行指示和决议过程中有时自己没有意识到的不足之处。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因为只有正确‘诊断’,才能‘开出’对症下药,及时纠正这些不足之处。”
同时,在深入基层的过程中,督导组多次听取基层群众对指导意见、决议在基层贯彻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建议,指出解决办法。
例如,琼良公社党委四书记裴维甲关心树立优秀典型、典型;关心发展年轻党员,不仅要保证数量,还要进一步提高质量;琼良公社党委五书记黎友新关心督促落实05号指示精神,经常进行学习实践活动,克服第十二届中央第四次全体会议(中央委员会)审议后,部分党员经常外出工作的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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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ynh Luong 公社(Quynh Luu)的一角。照片:秋江 |
在此基础上,督导团将提出各单位、地方需抓紧制定补充整改计划的内容,发挥“领航员”作用,引导下级党委、党支部今后一段时期更有效地落实中央5号指示和4号决议。
琼琉县委宣传部长强调,“只有这样,5号指示才能真正成为各单位履行任务的常规内容,4号中央决议才能发挥最大效力,真正发挥作用,为胜利完成共同目标作出贡献,引领地方进一步发展”。
守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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