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为了每个人的健康,为了国家利益。
政府办公厅刚刚发布第81/TB-VPCP号文件,传达了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结论。
4月26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图片来源:VGP |
2021年4月26日上午,政府总理范明政在政府总部主持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政府常务委员会成员、卫生部、国防部、公安部、外交部、交通运输部和政府办公厅领导出席会议。在听取卫生部工作汇报、各副总理的意见以及与会代表的发言后,政府总理范明政作如下总结:
当前,全球新冠疫情形势错综复杂,感染人数、住院人数、死亡人数持续攀升,全球多个国家,包括一些西南接壤的邻国,疫情反复爆发。我国疫情复发风险极高。落实经济发展和保障疫情防控要求“双目标”任务十分艰巨。政府、总理和国家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高度重视,并多次作出有力指示。但近期现实情况表明,社会上存在主观臆断、疏忽大意的现象,一些地方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
总理要求各部委、各行业、地方、各组织、单位和每个公民绝对不能疏忽大意、主观臆断,提高对公众和个人健康的认识和责任感,集中精力严格执行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并指出:
1.各部委、行业、机关领导及地方各级领导要主动指导协调,通报国内外疫情情况,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不断改进和严格落实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疫情防控措施;在可能出现的疫情情况下,不采取消极被动的应对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严格、职能、任务、权限到位、易于执行、易于监督、易于检查,明确组织和个人的责任。
2. 个人:严格落实5K要求,特别是佩戴口罩。机关、单位、团体:严格落实疫情安全要求,定期自查并更新疫情防控地图执行情况。对违反党和国家规定和法律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坚决处理。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表示,如当地出现社区传播,将根据情况轻重程度,依法追究责任并按规定处理。图片来源:越南政府门户网站 |
3.国防部、公安部、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部委加强对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场所、企业强制隔离程序、流程、规定执行情况以及隔离后医学监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4.各部长、部级机关领导、政府各部门负责人、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限制举办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由负责举办活动的机关或单位依法承担责任,严格落实各项要求和条件,确保疫情防控安全。
5.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主席向同级党委报告工作,统一方向,动员全政治系统参与。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单位和个人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节假日、婚丧嫁娶等活动佩戴口罩的要求;如发现所在地区出现社区疫情传播,将视情节轻重,按规定追究责任。
沿边地区特别是西南边境地区主动配合国防部、公安部,密切与周边国家合作,加强对陆路、海路入境活动的巡查管控,坚决依法管控、防范和严厉处置非法入境活动。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表示,坚决依法管控、防范并严厉打击非法入境活动。图片来源:越南政府门户网站 |
6.卫生部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国际合作,扩大新冠疫苗来源、快速检测技术的获取,并加强指导,为国内疫苗生产创造最有利的条件。
7.由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卫生部、交通部组成的工作组继续做好各项任务,严格管理越南公民、外交官、投资者、专家、技术人员等人员的入境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的指示。
8.信息传媒部、卫生部、越南电视台、越南之声、越南通讯社、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新闻机构继续就提高疫情警惕、落实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按规定自愿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