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抵押资产真相,银行扣押80多户居民债务
(Baonghean.vn)——近日,居住在PVNC2-CT01公寓楼的84户居民突然收到ACB银行的通知,称他们的公寓已被投资者抵押,银行将处理所有抵押资产以收回贷款债务,这让他们感到困惑。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
人们担心失去家园
来到PVNC2-CT01公寓楼(地址:荣市雄平坊阮国治街6号),记者记录下了居住在此的所有居民的困惑和焦虑。
该建筑由清荣投资生产贸易股份公司(隶属于义安石油建设矿产集团)投资,目前共13层,设有84套公寓。据悉,该建筑最初规划为14层,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技术安全方面的一些要求,最终只建了13层。目前,相关文件仍记录该建筑为1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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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NC2 - CT01 公寓楼的居民们很担心,因为他们没有公寓产权证,而且还收到了银行的催收通知。图片来源:PT |
这些住户表示,公寓的购买和交付自2015年6月起就已进行,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何关于公寓所有权证书的签发通知。黎玉明先生(303号公寓)表达了他的不满:“为了买房,我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许多人甚至抵押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和田地,才在城里买了一套公寓。投资者办理产权证书的速度很慢,这极大地损害了我们的权益。”
就在等待期间,10月17日,居民们突然收到亚洲商业股份银行(ACB)荣市市场交易办公室的通知,称他们的公寓已被投资者抵押,银行将处理所有抵押资产以收回贷款债务。这则信息再次让居民们感到困惑,担心自己攒钱买的房子会被银行扣押,成为他人的债务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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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B银行向公寓楼代表发出通知,要求其处理所有抵押资产。图片来源:PT |
该通知明确指出:“2013年,亚洲商业股份制银行(ACB)授权Thanh Vinh投资生产贸易股份公司投资该项目。为确保Thanh Vinh投资生产贸易股份公司的债务偿还义务,ACB接受了以下资产的抵押:
- 属于地块编号 133、地图编号 17 的土地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未来资产......土地面积为 1133.9 平方米......
- 属于地块编号 147、地图编号 17 的土地的所有土地使用权和未来资产……土地面积为 2792.5 平方米……
截至目前,由于清荣投资生产贸易股份公司经营困难,ACB银行已创造最佳条件协助办理。但经评估,该公司目前的收入来源不足以保证其偿还债务,无法保证其按合同履行(该公司违反了《信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此ACB银行将采取措施,在贷款期限前收回债务,并着手处理所有抵押资产,以收回贷款债务……”。
因此,位于 147 号地块、17 号地图上、占地面积 480 平方米的 PVNC2 - CT01 公寓楼共有 84 户居民,是 Thanh Vinh 公司在银行抵押的 2 项资产之一。
投资者和 ACB 银行的反馈
投资者方面,清荣投资生产贸易股份公司经理阮景仁先生承认,截至目前,公寓大楼的居民尚未获得公寓所有权证书。
阮先生也毫不避讳地指出,该公司目前正在ACB银行抵押与住户相关的资产。对于这栋14层公寓楼的住户来说,获得产权的关键在于两个问题:全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和解除产权。在纳税义务方面,该公司已缴纳了45.55亿越南盾,两块地的总价为97亿越南盾,其中,公寓楼内84户住户居住的地块已全额缴纳了税款。
阮景仁先生——清荣投资、生产与贸易股份公司经理:“我们正在努力完成相关程序,以便最迟在 2018 年第二季度为这栋 14 层公寓楼的住户颁发公寓所有权证书。” |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ACB银行抵押贷款解除的问题。Nhan先生表示,10月17日,也就是银行向建筑代表发出通知的时间,是因为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到期本金和利息。
目前,该公司已付清全部款项,ACB银行还要求该公司支付35亿越南盾以解除抵押贷款并撤回担保以办理公寓所有权证书。
阮景仁先生肯定地说,“公司将争取在 2018 年第一季度向 ACB 支付全部 35 亿越南盾,最迟在 2018 年第二季度完成向人民发放公寓所有权证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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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NC2 公寓楼 - CT01。图片来源:PT |
ACB银行方面,ACB银行荣市市场交易处处长潘清荣先生表示,2013年8月1日,ACB银行与Thanh Vinh公司签署了一份合同,将未来形成的土地上的资产抵押给Thanh Vinh公司。根据该合同,Thanh Vinh公司抵押了两处资产,分别位于两个地块上,其中一处为计划建设理论+实践教学楼和公司办公楼的土地,另一处为宿舍区、汽车旅馆和酒店。
此后,清荣公司改变了这两项资产的用途,将原有的宿舍楼、汽车旅馆和酒店改建成了现在的14层公寓楼。此项用途变更已获省人民委员会第5342/QD.UBND-XD号决定批准。
据Vinh先生称,银行也没有为公司不当使用土地制造障碍。然而,2017年第三季度,Thanh Vinh公司逾期支付到期本金及利息,违反了合同义务,因此银行向公寓大楼的代表发出了通知。
Vinh先生表示:“截至目前,Thanh Vinh公司在银行的未偿还债务总额为168亿越南盾。经过双方协商,该公司已偿还了逾期的本金及利息,同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案,以维持贷款,并尽快安排资金,为公寓住户办理土地产权证。”
“幸运的是,这栋 14 层建筑所在的土地被分割成了一个单独的地块,到目前为止,未偿还的债务并不多,因此 Thanh Vinh 公司可以继续解除抵押贷款,”Vinh 先生补充道。
显然,以项目抵押的方式借入资金用于项目投资是企业和投资者的正常行为,也是法律允许的。然而,当相关资产在银行抵押后被出售时,风险最大的一方是买方。作为投资者,清荣公司需要依法迅速释放抵押资产,保障公寓楼居民的权益。
阮仲海律师博士 - Trong Hai Law Office and Associates: ”根据2014年《住房法》第26条第7款规定:自房屋交付买受人之日起或者承租人付清约定价款之日起50日内,应当向国家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出具证明的手续,向房屋买受人或者承租人出具证明,但买受人或者承租人自愿办理申请出具证明手续的除外。 然而,截至目前,房屋交付给住户两年多后,投资者仍未办理向住户发放公寓所有权证书的手续。另一方面,Thanh Vinh公司出售公寓时,资产存在诸多法律问题,影响了客户的权益。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源在于缺乏透明度。 因此,为了保障农户的合法权益,农户需要向投资者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案。” |
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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