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115车“抢救”大学录取记录:不是闹着玩的!
救护车的使用要控制,因为人的生命有时只是分秒必争,如果救护车稍稍及时到达,就能挽救一条生命。
关于救护车的不当使用,胡志明市律师协会陈天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黄金银律师从法律角度进行了更详细的解释。以下是黄金银律师与Infonet记者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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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静报》报道了司机和被租用“紧急文件修复”的汽车的照片。 |
尊敬的律师,当您阅读有关一位考生雇用救护车“抢救”他的大学入学申请的故事时,您有何感想?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一些“游戏节目”,里面的选手有一些“求助权利”。在这个入学“游戏”里,选手的家人就使用了一项很有创意的“求助权利”:叫了115救护车,及时退学并提交了大学申请。
然而,大学录取并非“游戏节目”,它不仅关乎个人未来,更关乎国家教育。动用救护车“救援”大学录取,是对“援助权”的非法使用,如果救护车不在时出现紧急请求,则会无意中影响社区。
这个故事让社会对特殊招生季感到“震惊”,但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否允许?
虽然我们同情候选人的“特殊”情况,但使用上述救护车是不允许的。
违规行为是由115救护车租赁方造成的,因为当发现使用者不是病人时,车辆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无论是115中心自己的车辆,还是从外部组织或个人租用的车辆作为115救护车,因为车辆始终配备有医疗设备,并随时准备根据卫生部门的计划提供紧急服务。
首先,必须明确大学入学并非“紧急情况”。个人在正常情况下的出行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时间、空间和适当方式。在交通方面,《道路交通法》已就紧急情况的通行优先权作出规定,其中包括“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的规定。
另一方面,卫生部2008年1月21日第01/2008/QD-BYT号决定关于颁布急救、复苏和防中毒条例,其中有“急救115”的规定。
因此,115急救是医院外的紧急情况。救护车必须配备医生(内科医生)、护士和急救车(115救护车)驾驶员。车辆必须配备医疗设备,以便为患者提供急救服务。
我认为,使用救护车接诊不仅违法,而且有损社会伦理,因为如果有急诊病人,而救护车又不够,就会影响病人的健康和生命。
律师表示,从这件事来看,使用紧急车辆作其他用途(如果有的话)需要注意什么?
除非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用于服务社区,例如在缺乏手段的情况下从危险地区撤离人员、避免风暴、自然灾害……否则,它必须用于其预期目的。
谢谢律师!
据Infonet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