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和社会生活必须实行法治。
长期以来,我们常说“民众的法律教育水平和知识水平仍然有限”。这或许没错,但还远远不够。因为,还有“官情”的故事,还有干部党员对法律的理解。值此11月9日“法治日”之际,让我们分享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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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2014年越南法律日的仪式。 |
2012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国会通过了《法制教育普及法》,其中规定了多项任务和措施,旨在推动法制教育工作实现根本性和可持续性变革,使这项工作切实有效。其中一项措施是,国会选定并决定将我国第一部宪法——1946年宪法——颁布日期11月9日定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制日,以便每年组织开展尊重宪法、法律的活动,在全社会普及法治意识。
今年的法律日活动与第十三届国会第八次会议同期举行。本次国会将审议通过18项法律草案和3项决议草案,并对其他12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这是历届国会在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和提出意见的法律草案数量最多的一次。
法律要深入渗透政治社会生活,首要的环节是出台真正科学、公开、透明、可操作的法律,或者说,法律必须贴近民众、贴近群众,具有现实的气息,限制“框架法、管道法”。为此,国会需要认真、明智、民主地讨论,才能按下按钮通过。国会需要对准备不充分的法案说“不”;对那些维护行业利益、地方利益的法案说“不”,对那些“易其稿,难其稿”式的法律草案说“不”……
其次,政府和中央司法机构有责任起草子法规文件,指导法律的实施。这样,当法律正式生效时,就会有一套完整、一致、统一的子法规文件,避免出现“法律等法令,法令等通知”的情况。目前,政府机构仍有20多部指导法律实施的法令尚未出台,需要尽快“还清”。
法律和细则有了,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组织实施。长期以来,当局一直认为这是最薄弱的环节。需要提出的重要问题是,执法机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必须模范遵守法律。不仅干部和公务员,党组织和党员也必须遵守法律。2013年宪法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越南共产党的党组织和党员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
身为党员干部的家长为“富二代”打架斗殴、飙车超速、卷入社会丑恶现象……而被执法机关抓捕的故事屡见不鲜。每年数千名党员干部接受党和政府的巡视和纪律处分,许多案件被提起公诉和调查,这充分说明,必须不断提高“官情”水平,增强党员干部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从而在每一个机关、单位、每一个党员干部家庭中普及严格遵纪守法的风气。
值此今年11月9日“法律日”之际,我想说几句话,反思一下:无论法律多么严格,制裁多么严厉,如果每个主体不自觉遵守,特别是广大干部、党员不以身作则,法律仍然不能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至高无上的作用。
国家兴旺,人民富足,社会安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尊法精神。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因为“法律是国家制定或颁布的,用于调整社会关系,服务和保护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具有普遍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体系”。
据越南共产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