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

义安省委常委会指示,在安排和精简机构时,要严格纪律,稳定干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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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委常委会要求在组织改组过程中严明纪律、稳定队伍思想,确保党政工作顺利进行。

Công chức phường Nghi Hương, thành phố Vinh tiếp nhận thủ tục hành chính của công dân. Ảnh: Thành Duy
荣市义香坊公务员接受市民的行政接待。图片来源:Thanh Duy

义安省委书记阮德忠刚刚代表省委常委签署并颁发了官方公报编号 3529-CV/TU,日期:2025 年 4 月 9 日向县、市、镇党委、省党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和专门机关发送咨询和协助省党委的要求,要求加强对执行纪律和秩序的指导。

文件明确指出: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精简组织机构的主张和结论,指导各党委、机关、有关部门及时部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凝聚干部、党员和群众共识,凝聚团结力量。

但在落实各级行政单位调整、建立两级基层政府组织模式(取消区级机构,继续合并公社级行政单位)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仍然存在焦虑、顾虑、工作敷衍、放弃等思想情绪;一些党委、组织对纠正和宣传引导工作没有及时做好。

为及时纠正和克服上述情况,省委常委会要求各区、市、镇党委、机关、单位做好以下几项内容:

重点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干部、党员和群众对安排、理顺、组织干部工作机构、政策、方向以及与县乡两级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和工人有关的制度和政策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

精简组织机构过程中不能放松领导,而要确保各机关、组织正常、连续运转,不中断,不影响党、政府、人民和企业的活动。

继续了解干部、公务员、公务人员的思想愿望,及时解决政策制度问题,在组织机构改组精简过程中,严格按照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保障干部、公务员、公务人员和受影响群众的权益。

加强对机关、单位遵守纪律、政纪、社会公德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义安省委常委指出:“要求各县、市、镇党委常委会及有关机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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