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和任务,不断推进乡镇公安建设。
10月14日上午,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召开会议,总结贯彻落实中央公安党委第12号决议和公安部部长第11号指示两周年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继续做好适应新形势要求任务的乡镇公安建设工作。
出席并主持会议的同志有: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部长梁三光上将,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公安党委副书记、公安部副部长陈国苏上将。公安部各直属单位领导代表也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网络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和地方连线。

落实第12号决议和第11号指示两年期审查结果总结报告明确指出,外交部各单位、各省、直辖市公安机关积极为有效落实第12号决议和第11号指示献计献策。特别是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工作方式新颖、富有创意,体现了对基层公安机关的关心、领导和密切指导,体现了实现和超越第12号决议和第11号指示所提出的目标的决心。
经过两年的实施,十二号决议确定的很多目标基本按期实现,其中不乏一些需要全政治系统参与、党委和政府坚强领导的艰巨任务。

乡镇警察队伍始终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的一致认同和支持;肯定这是党、国家和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的正确战略方针,旨在维护基层安全秩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任务,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真正成为“人民的和平支点”。
会议上,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代表重点讨论并明确成绩、不足和局限性,特别是提出有效落实中央公安党委第12号决议和公安部长第11号指示,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和任务的乡镇公安队伍的措施。
会上,公安部启动了争创优异成绩、继续推进乡镇警察队伍建设、迎接2025-2030年任期人民公安各级党代会、纪念人民公安部队传统日(194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19日)80周年的新形势下的要求和任务的竞赛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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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结束时,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部长梁三光上将对各单位、地方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公安机关在落实第12号决议和第11号指示中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从而肯定了公安机关的气魄和实力,能够有效履行维护基层安全秩序的任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可和高度评价,受到人民的赞同和支持。
对于今后一个时期的方向和任务,梁三光部长强调,各警察机关领导、地方警察局长要在发扬已取得的成绩、克服存在的缺点和局限性的基础上,直接指导乡镇警察机关各项工作,充分利用资源和潜力,建设一支正规化、精干的乡镇警察队伍;定期表彰、推广乡镇警察机关建设中的好做法、创新做法,为早日完成既定目标作出贡献。
重点完成乡镇民警100%投入工作指挥部的目标,确保工作需要;增加装备设施,最大程度满足乡镇民警工作需要。同时,着力建设一支参与基层治安维护的队伍,真正成为乡镇民警队伍维护治安的“延伸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