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深入学习和有效贯彻党的关于全省宗教工作的观点、政策和国家的法律。
7月18日上午,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今年上半年国家对宗教信仰的管理工作,部署下半年任务,总结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6月29日第286/2022/QD-UBND号决定两年执行情况。

报告指出,2024年上半年全省宗教信仰状况总体基本稳定。各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向省委、省人委会反映情况,下发指导文件,指导有效贯彻落实党的路线、国家关于宗教信仰的法律政策;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排除困难和障碍,有效处理疑难案件。
对于缺乏法律和实践依据的需求,依法作出解释和答复,得到教会的一致同意;宗教人士的生活得到改善,有助于加强宗教界人士、官员和信众对党、国家和地方领导的信任。

从省级到基层的政治系统都热心于宣传工作,动员各界要员、官员和信众参与慈善和人道主义活动、竞赛运动、宣传活动......从而促进建立和加强各宗教教会与各级当局之间的共享、协调、信任和尊重法律的关系。
针对那些利用宗教、通过歪曲和诽谤越南侵犯宗教自由等论调进行破坏国家的反动个人和组织的斗争是经常性的、坚决的、系统的、有说服力的,因此越来越有效,有助于确保安全和秩序,防止发生“热点”,同时也有助于动员与政府关系良好的温和派要员。

关于落实省人民委员会第286/2022/QD-UBND号决定关于颁布关于协调解决本地区若干宗教问题规定的成果,各级、各部门、各地方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密切配合,向省委和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按照规定解决本地区若干宗教问题。具体而言,各级、各部门配合提供建议,解决附属宗教组织的成立、分立、合并和整合问题;解决宗教场所用地需求问题;处理与宗教有关的土地和建设秩序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违反法律并影响安全秩序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相关活动……

会议上,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代表明确发言,指出了国家在宗教信仰管理方面的优势和局限性,提出了方向和任务,并协调解决本地区涉及宗教的一系列问题。

会议结束时,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对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在国家管理宗教信仰工作中开展的配合、协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指出了在宗教信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局限性。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建议,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管理部门应继续深入学习、有效贯彻党的观点、政策、国家的法律、中央和省关于全省宗教工作的指示性文件,同步、多样地部署宣传措施和形式,注意依法引导、指导和督促宗教组织及时解决合法诉求。
重点抓好山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事前监测,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处置非法新兴宗教和异教活动。按照分级分类部署宗教事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