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实施农业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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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副总理武文宁刚刚对根据政府总理2011年3月1日第315/QD-TTg号决定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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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农业保险试点结果报告,地方和农民表达了希望继续实施或扩大农业保险试点的愿望。因此,副总理认为,在财政部尚未提出未来方向的情况下,农业保险试点不应立即结束。

副总理责成财政部牵头并配合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研究提出未来发展方向。财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及相关机构单位在提出新政策的同时,应提出继续实施农业保险的措施,以满足企业和地方的需求和愿望,并适应实际情况。

自315/QĐ-TTg号决定颁布三年来,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已取得切实成效,并因其带来的巨大利益而受到人民的热烈响应。

据财政部报告,经过3年的实施,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市参与农业保险试点,参与农业保险的农户/农业生产组织达304017个,其中贫困户233361个(占参保农户总数的76.8%),近贫困户45944个(占15.1%),一般农户24711个(占8.1%),农业生产组织1个。

整个试点项目的总保险价值达到77479亿越南盾,其中大米的总保险价值为21510亿越南盾,牲畜的总保险价值为27132亿越南盾,水产品的总保险价值为28837亿越南盾。

农业保险试点三年来,农业保险保费总收入达到3940亿越南盾,其中,水产保险保费收入2181.75亿越南盾(占总收入的55.4%);水稻保险保费收入919.19亿越南盾(占总收入的23.3%);牲畜保险保费收入839.06亿越南盾(占总收入的21.3%)。

此外,截至2014年6月20日,累计理赔保险赔款金额为7018亿越南盾,保险赔付率为178.1%;其中,以水产保险赔付为主,累计理赔保险赔款金额为6695亿越南盾(赔付率为306%);其次为水稻保险赔付,累计实际理赔保险赔款金额为190亿越南盾(赔付率为20.6%);牲畜保险赔付金额为133亿越南盾(赔付率为15.9%)。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党和国家推行农业保险的政策非常正确,这是稳定生产和人民生活的政策,有助于社会保障政策的良好实施。选定的试点地区,试点的县乡,水稻、牲畜和水产品都是当地重要的农产品,适合当地条件、农业生产特点、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要求。

此外,通过农业保险试点,农业生产者已经养成了遵守生产、种植和养殖过程的意识和习惯。这是农业部门迈向全面商品生产所希望实现的基本目标。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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