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按困难程度划分乡镇的标准
(Baonghean)-(2013年12月13日第115/2013/NQ-HDND号决议(第十届会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第十六届)。
根据2003年11月26日《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
根据政府总理2012年7月18日第30/2012/QD-TTg号决定,关于2012年至2015年期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极度贫困村镇的确定标准;
考虑到乂安省人民委员会 2013 年 11 月 18 日第 8230/TTr-UBND 号意见中的建议;
根据民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和省人民议会代表的意见;
解决:
第一条 监管范围及适用主体
该决议规定了按困难程度对乡进行分类的标准,作为制定计划和分配投资资金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支持2012-2015年期间乂安省135计划下的特别困难乡、边境乡和安全区乡年度生产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 乡镇划分标准及各标准得分确定方法
1.贫困户、近贫困户比例标准:
贫困户及近贫困户比例在45%至60%的乡,加2分;60%以上的乡,每增加10%,加0.5分。
2. 公社内特别困难村、村庄数量的标准:
特困村集体比例达到35%至50%的,加2分;达到50%以上的,每增加10%,加0.5分。
3、公社户数标准:全社户数+公社少数民族户数。
a) 乡镇户数:500户以下为1分;500户至1000户之间,每增加50户加0.1分;1000户以上,每增加100户加0.1分。
b) 公社内少数民族户数:少数民族户数在500户以下的公社,加1分;500户至1000户之间,每增加50户,加0.1分;1000户以上,每增加100户,加0.1分。
4.自然区域标准:
自然面积在5000公顷以下的公社,给2分;5000公顷至20000公顷,每增加1000公顷,加0.2分;20000公顷及以上,每增加5000公顷,加0.2分。
5.具体标准:
- 没有通往公社中心的汽车道路的公社计为 1 分;
- 没有国家电网电力的公社计为 1 分;
- 边境公社计为 1 分。
第三条 按照困难程度划分公社:
根据5项标准的总分,极度贫困公社、边境公社和安全区公社分为3个组,每个组有3个难度等级,具体如下:
1.难度等级K1:总分在11分以下的公社;
2.难度等级K2:总分在11分至14分以下的公社;
3.难度等级K3:总分14分以上的公社。
第四条 实施
责成省人民委员会执行本决议。
第五条 实施细则
本决议已于 2013 年 12 月 13 日由省第十六届人民议会第 10 次会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 10 日后生效。
主席
陈鸿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