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掉近3亿越南盾后向警方报案
当她的亲生母亲给了她3亿越南盾用于建造新房时,因为想保留这笔钱,池女士谎称钱被盗,并将大部分钱用于购买黄金和日常开支。
10 月 8 日,安江省周城县警察局称,周城县永兴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刚刚签署了一项决定行政处罚因“向主管机关和组织提供虚假、不实信息”而被罚款250万越南盾的张氏美芝女士(44岁,居住于永行乡)。
此前,9月29日上午9点30分左右,池女士和儿子到公社派出所报案称,有小偷闯入他们家,从柜子里偷走了3亿越南盾现金。
接到报告后,周城县公安局立即指示侦查组迅速配合永行乡公安局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

警方通过现场勘察、调查核实,认定没有发生盗窃事件,于是邀请池女士到总部办公。在这里,池女士承认,3亿越南盾并没有像报道的那样被盗。
女子解释失窃金额时称,自己买了黄金,每日挥霍,身上只剩下6400万现金。当其亲生母亲说要拿这笔钱盖新房,因为想把钱据为己有时,池女士谎报失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