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主题的优先政策
(Baonghean)-问:我想了解一下2014年招生规定有哪些修改,特别是学科优先政策方面有哪些修改?
回复:根据教育部关于修改和补充2013-2014年大学入学考试《高等院校招生规定》若干条款的第06/2014/TT-BGDĐT号通知,教育部允许全日制高等院校每年组织一至两次招生,招生方式包括入学考试、择优录取或入学考试与择优录取相结合。此外,参加教育部普通考试的大学入学考试的考生,如果未能按照申请表中的意愿被录取,可以凭当年的大学入学考试成绩单向有剩余招生名额且入学要求合适的学校申请入学。
另外在2014年修改后的招生简章中,增加了一系列有利于考生方向的重点科目,其中包括:
2012-2015年期间少数民族永久居住于少数民族地区一、二、三级少数民族自治区和山区极度贫困村、公社,2013-2015年期间少数民族永久居住于少数民族地区、沿海和海岛极度贫困公社名单。
退伍退伍的军人和公安人员,按规定视为服完兵役义务的。有革命功绩人员的子女,例如:接触有毒化学品,劳动能力丧失81%以上的抗日战士子女,战争伤残军人子女、病残军人子女,享受战争伤残等政策人员的子女,劳动能力丧失81%以下的人员子女。
被敌人囚禁或流放的革命者和抵抗战士的子女;解放民族、保卫祖国、履行国际义务的抵抗战士的子女;以及为革命提供帮助的人员的子女。因有毒化学品导致畸形或残疾、每月领取生活补助的抵抗战士的亲生子女。
各乡、坊、镇军区司令员、副司令员,民兵自卫队骨干部队的村组长、排长,以及在民兵自卫队骨干部队服役满12个月以上的民兵自卫队队员。
获得全国优秀学生选拔考试一、二、三等奖的考生;获得教育部组织的科技竞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高中毕业后,可直接进入大学学习本专业或与获奖专业相关的专业。
获得全国优秀学生竞赛鼓励奖的考生;获得教育培训部组织的科技竞赛鼓励奖的考生,高中毕业后,可直接进入大学学习与获奖专业相同或相关的专业。
全国优秀学生竞赛、科技竞赛获奖者,高中毕业前未完成学业的,高中毕业后其学历予以保留。
上海(合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