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健康保险法

January 20, 2015 10:16

(Baonghean) - 问:修订后的《健康保险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据悉,国家将从预算中拨款,支持部分人群的保险缴费。那么,这些人群具体是指哪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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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国家预算为以下对象提供医疗保险支付的资金水平:

1.修正补充的健康保险法第十二条第四款a点规定的近贫户健康保险支援标准如下:

一个)对刚脱贫的近贫困户人员医保费给予100%支持,支持期限为脱贫后5年。2015年1月1日前已脱贫的近贫困户人员,截至2015年1月1日脱贫时间不满5年的,剩余支持期限至少为1年。

b)按照政府2008年12月27日第30a/2008/NQ-CP号决议的规定,对居住在贫困地区的近贫困户人员,提供100%的健康保险费支持,该决议涉及61个贫困地区和高贫困率地区快速、可持续减贫计划,这些地区均符合政府2008年12月27日第30a/2008/NQ-CP号决议的规定,并纳入基础设施投资机制和政策;

c)对剩余近贫户至少支持70%的医疗保险费。

2.按照健康保险法修正补充规定第十二条第四款b点规定,支持学生缴纳至少30%的健康保险费。

3.根据政府总理2014年5月27日第32/2014/QD-TTg号决定规定,对从事农业、林业、渔业和盐业生产且生活水平处于中等水平的家庭劳动者,至少资助30%的健康保险费,具体内容载于本议定第1条第2款。

4.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人民委员会)应根据地方预算能力和其他合法来源,包括《健康保险法》修改、补充后第35条第3款规定的当年未使用的医疗检查、治疗资金的20%(如有),制定并报省级人民议会决定对本条第1款c点、第2款和第3款规定对象提供更高一级的健康保险缴款支持。

省级社会保险 - 文化和社会部

(协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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