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贷助力义安山区人民改善生活

秋县 DNUM_BEZACZCACD 11:11

(Baonghean.vn)——政府第 28/2022/ND-CP 号法令关于实施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优惠信贷政策,为改善该省山区人民的生活提供了机会。

数千户家庭获得贷款修缮破旧房屋

落实《2021-2030年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第一阶段,2021-2025年)的优惠信贷政策是越南政府第11/NQ-CP号决议下发的五项贷款计划之一。2022年,为落实第28/2022/ND-CP号决议下发的优惠信贷计划,向义安省拨付的资金为1500亿越南盾。

目前,越南社会政策银行(VBSP)义安省分行正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及分行落实此项信贷政策。

越南社会政策银行工作人员视察山区弱势少数民族贷款模式。图片:Thu Huyen

2022年,省社会政策银行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日颁发第763/HD-UBND号文件,指示各县人民委员会根据政府第28/2022/ND-CP号法令批准受益人名单。然而,由于2022年头几个月没有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受益人名单作为贷款依据,银行未能执行该建议。截至2022年底,一些地方已制定了受益人名单,省社会政策银行也因此获得了各县人民委员会的批准。

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根据第 28/2022/ND-CP 号法令未偿还的贷款总额为 380 亿越南盾;部分单位的贷款周转率较高:奇山 109 亿越南盾;归州 103 亿越南盾;昆强 92 亿越南盾;祥阳 52 亿越南盾……完成计划的 25.3%。

归州县社会政策银行工作人员走访了周行乡克宁村魏氏梅女士的家人。摄影:Thu Huyen

在归州县,为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计划,该县社会政策银行建议县人民委员会发布 2022 年 5 月 17 日归州县人民委员会第 542/UBND-DT 号批示,关于审查优惠信贷政策受益对象名单。

截至目前,归州县社会政策银行已开展10轮贷款发放工作,累计发放资金超过103亿越南盾,用于支持贫困家庭住房建设。根据第28号法令规定,共有258户家庭获得优惠资金来源的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为4000万越南盾。其中,新建住房项目64个,修缮危房项目194个,旨在确保居民拥有稳固的住房。具体为:Chau Hanh 公社 74 户、Chau Binh 公社 50 户、Chau Binh 公社 32 户、Chau Hoan 公社 20 户、Chau Hoi 公社 16 户、Chau Nga 公社 18 户、Chau Phong 公社 14 户、Chau Thang 公社 2 户、Chau Thuan 公社 24 户、Dien Lam 公社 8 户。

卢氏贤(Lu Thi Hien)女士家住在新村周风乡(Chau Phong commune),是该乡的贫困户之一。他们的房屋是临时搭建的,他们借了优惠贷款来建造新房。照片:秋县(Thu Huyen)

典型的例子是周平乡琼2村的何氏水女士(1966年生)家,一家三口,母亲和孩子,大儿子在外打工,小女儿上中学,是村里的贫困户,房屋破旧不堪,现借款修缮房屋。周风乡新村的卢文珠先生(1964年生)家有6口人,主要依靠农业生产为生,是周风乡的老贫困户,房屋破旧不堪,无法居住,只好拆掉建房。再如周风乡新村的卢氏贤女士(1987年生),一家三口,夫妻两人,带着一个年幼的孩子。 Hien 女士和她的丈夫从事农业生产,是公社的贫困户,临时住房已被拆除,正在建造新房。

归州县社会政策银行行长邓怀南表示,未来一段时间,我们计划按照第28号法令继续发放贷款,注册资本按照年初计划为近120亿越南盾,约有300户贫困户获得贷款。

需要关注支出

目前的困难是,虽然省社会政策银行根据第28/2022/ND-CP号议定发放资金的资金来源已经准备就绪,但各县人民委员会尚未获得2023年根据第28/2022/ND-CP号议定批准的受益人名单,因此省社会政策银行没有发放资金的基础。省社会政策银行副行长阮文荣表示,在银行代表委员会会议上,我们已提出这一问题,希望各地尽快审议批准发放受益人名单,帮助贫困户、近贫户、少数民族家庭早日从第28/2022/ND-CP号议定的优惠信贷计划中借到资金。

Con Cuong 社会政策银行在 Thach Ngan 公社发放资金。照片:Thu Huyen

乂安省民族委员会副主任梁文庆先生表示:“该计划实施延迟,部分原因是该计划包含许多新内容,部分原因是中央政府的指导性文件迟迟未出台。未来一段时间,省民族委员会将积极履行职责,监督检查该计划内容的落实情况。当务之急是督促地方尽快审核批准受益人名单,以便乂安社会政策银行能够发放贷款。”

此前,2022年4月26日,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明开签署并颁发了第28/2022/ND-CP号关于落实2021-2030年阶段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社会经济发展国家目标计划的优惠信贷政策的法令。

第28/2022/ND-CP号法令具体规定了支持住宅用地和住房的贷款;支持珍贵药材种植区发展的贷款;支持生产用地、就业转换的贷款以及支持按价值链进行生产发展的贷款。

人们对少数民族和山区优惠信贷政策感兴趣。图片:Thu Huyen

因此,土地和住房支持贷款的对象包括:贫困少数民族家庭;合法居住在极度贫困乡、少数民族和山区极度贫困村的京族贫困家庭,借款用于支付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或房屋维修和翻修。贷款金额由社会政策银行与借款人商定,但土地支持贷款每户不超过5000万越南盾,住房支持贷款每户不超过4000万越南盾。贷款期限由社会政策银行与借款人商定,但最长为15年。在前5年内,借款人无需偿还本金。贷款利率为3%/年。

关于对珍贵药材产区发展的投资贷款和支持,第28号令规定,借款人为在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特别艰苦地区经营,少数民族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50%以上的企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会、家庭和生产经营组织(生产经营机构),参加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珍贵药材产区发展项目(珍贵药材产区项目)、药材高科技繁育、保护和开发中心项目(繁育中心项目)。

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5%,对于名贵药材种植区项目不得超过960亿越南盾,对于养殖中心项目不得超过920亿越南盾。

参与育种中心项目和珍贵药用植物种植区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贷款额度,由社会政策银行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和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实施的决定确定,但不得超过生产经营单位参与项目时投资额度的45%。贷款期限由社会政策银行与借款人约定,最长不超过10年。贷款利率为3.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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