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两名“经纪人”因组织他人逃往欧洲被判刑

陈武 August 28, 2020 15:33

(Baonghean.vn)- 为了从每次成功向德国派遣劳工的案例中获利,Loon 和 Phuong 与多人合谋将劳工送出国。

8 月 28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阮氏鸾(1974 年出生)和陈世芳(1969 年出生)两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组织他人逃往国外。”

侦查机关查明,2018年11月左右,Loan在河内认识了一位名叫Ly Ly的女子,此人称有一条以旅游形式前往德国的线路。

Hai bị cáo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Trần Vũ
两名被告在庭审中。图片:Tran Vu

洛安问到如何前往,李丽回答说:“越南工人以游客身份前往泰国,在泰国等待5到10天才能获得签证。然后他们会被带往另一个国家。”欧洲,然后去德国工作”。

Loan同意了,并负责找人、收集证件,包括护照和照片,共计15000美元,但同意向工人报16500美元,以便Loan能从中获利1000美元。双方约定,等工人抵达德国后再领取这笔钱。

2019年初左右,Loan直接向Vu Thi L.咨询,收集其护照、照片等文件,并承诺带她去德国工作。

与此同时,陈氏芳打电话给阮氏,询问将陈氏清恩(前江省)女士送往德国工作的途径和费用。阮氏芳当面咨询后,拿到了恩女士的照片和护照,交给阮氏芳。阮氏芳拿到两份文件后,带回河内交给了丽丽。

2019年3月6日,在Ly Ly的指示下,L女士和N女士到机场办理前往泰国的出境手续。陪同这两名工人的还有另外四名工人。

N.和L.被该团伙成员从泰国带到法国。然而,当他们抵达法国时,当局却拒绝允许他们入境。驱逐这两名工人返回泰国。随后,N.和L.返回越南。

法庭上,两被告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请求减轻处罚。两被告人均表示,在本案中未收受任何财物。

据悉,此次庭审前,阮氏鸾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缓刑52个月。缓刑期间,阮氏鸾再次犯罪,因此合议庭认定其构成加重情节。被告人冯某也因同一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合议庭判处阮氏鸾24个月有期徒刑,并结合之前的刑罚,被告人需服刑共计50个月。被告人陈世芳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被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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