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在义安省组织他人逃往欧洲的“掮客”被判刑。

特兰·武 August 28, 2020 15:33

(Baonghean.vn)——为了从每一起成功的劳工赴德国案例中牟利,Loan 和 Phuong 与一些人勾结,将人送往国外。

8月28日,义安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安城县宝城乡的阮氏鸾(1974年出生)和居住在荣市黎利坊的陈世芳(1969年出生)提起刑事一审,指控其犯有以下罪行:“组织他人逃往国外。”

调查机构查明,2018年11月左右,Loan在河内结识了一位名叫Ly Ly的女子。Ly Ly表示,有人以旅游的名义排队前往德国。

Hai bị cáo tại phiên tòa. Ảnh: Trần Vũ
两名被告正在受审。照片:Tran Vu

Loan问路后,Ly Ly回答说:“越南工人以游客身份去泰国,在泰国等5-10天拿到签证。然后他们会被送到另一个国家。”欧洲然后去德国工作”。

Loan同意并负责寻找工人,收集包括护照和照片在内的文件,总计15,000美元,但他同意向工人谎报金额为16,500美元,以便Loan可以从中获利1,000美元。双方约定在工人抵达德国后收取这笔款项。

2019 年初,Loan 直接联系了 Vu Thi L.,并收集了她的护照、照片和其他文件,承诺带她去德国工作。

与此同时,陈世芳打电话给阮氏鸾,询问将陈氏清女士(前江省)送往德国工作的具体方式和费用。随后,陈世芳直接咨询了相关事宜,并拿到了陈氏清女士的照片和护照,交给了阮氏鸾。阮氏鸾收到这两份文件后,带到河内交给了李丽。

2019年3月6日,在Ly Ly的指示下,L女士和N女士在机场办理出境泰国的手续。这两名工人还有另外4名工人陪同。

N和L从泰国被犯罪团伙成员带到法国。然而,当他们抵达法国时,当局拒绝他们入境。驱逐这两名工人返回了泰国。之后,N.和L.返回了越南。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承认了所有罪行,并请求从轻发落。两名被告声称他们在此案中没有收受任何钱财。

据悉,在本次审判前,阮氏鸾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罪被判处2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52个月。缓刑期间,阮氏鸾再次犯罪,因此,合议庭认定此为加重情节。被告方也因同一罪行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综合考虑案情,陪审团判处阮氏鸾24个月监禁,加上之前的刑期,被告人总刑期为50个月。被告人陈世芳因“组织他人逃往国外”被判处6个月监禁。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x
两名在义安省组织他人逃往欧洲的“掮客”被判刑。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