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送人出国,被判处9个月监禁
(Baonghean.vn)- 10月27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阮氏顺(1980年出生)组织人们逃往国外一案进行一审审理。阮氏顺是越南演州县演碧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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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氏顺在法庭上 |
根据起诉书,Thuan自1998年起在中国结婚并居住。2015年3月,Thuan回国探亲。当时,许多住在演州的民众知道Thuan能说一口流利的中文,便来请求Thuan带他们去中国找工作。起初,Thuan没有同意,因为那里的民众没有护照或技能,很难找到工作。许多人恳求帮助,Thuan才同意提供帮助。Thuan询问了一名叫Lan(一名已婚并居住在中国的越南女子)的人士,Lan同意以每人450万越南盾的价格,通过非法途径将这些人带往中国。
在同意承担被中国警方逮捕的风险并自行寻找工作后,来自 Dien Bich 和 Dien Ngoc 公社的 16 个人同意向 Thuan 提供 5500 万越南盾,另外 5 个人要求借钱,等他们在中国找到工作后再付钱给 Thuan。
2015年3月27日中午,阮氏顺将上述21人集合,乘坐大巴前往河内,随后前往高平省达龙口岸。2015年3月28日上午,这些人全部乘坐竹筏渡河前往中国,然后分乘3辆汽车深入中国内陆。抵达广东后,14人被当地警方逮捕并遣返回国,其余人员逃脱后,被阮氏顺带带回家休息,之后各自外出打工。2015年6月12日,阮氏顺被捕。
庭审中,阮氏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鉴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法律意识淡薄,并在羁押期间协助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组织他人逃往国外案件,依法应予从轻处罚。合议庭采纳省人民检察院代表的建议,判处阮氏顺有期徒刑九个月。
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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