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工作组:多项建议为企业化解困境
总理工作组提出了许多建议,以消除企业面临的非常具体的困难和障碍,例如,取消不受限制的企业 49% 的最高外资所有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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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组提出了多项建议,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图片来源:VGP |
报告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政府和总理向各部委、机关、地方共交付任务26705项。其中,已完成任务15876项(按时完成13458项,逾期完成2418项);未完成任务10829项(按时完成10440项,逾期完成389项,占比2.4%,环比下降2.3%)。
落实政府总理指示,2018年4月,政府总理工作组对财政部和越南水泥工业总公司执行交付的任务以及审查和制定简化、减少和取消不必要和不合理商业条件(BCC)的计划进行了检查,旨在为人民和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政府办公厅主任、工作组组长梅进勇部长表示,检查结果表明,财政部承担的任务繁多,包括涉及宏观经济的多项重要而复杂的任务,但在部领导的有力、负责和有效领导下,在全部门干部职工的干劲和创造力的带动下,财政部十分认真地完成了政府和总理交给的任务。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财政部共计下达任务1567项,其中已完成1340项;正在限期实施213项;逾期14项(仅占0.10%)。
除了已取得的成果外,总理还要求该部采取措施纠正和克服该部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
关于简化和减少营业条件的方案审查结果,财政部目前有370项营业条件,分别规定在8部法律和15部法令中。目前财政部规定的370项营业条件中,有许多笼统、重复、不必要且无法量化的条件,容易为履行公职的官员制造漏洞,造成干扰和消极行为。这些条件需要简化、减少和废除,例如:“拥有确保证券交易活动的办公场所”;“现代化、同步且易于升级”;“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财政部向工作组报告称,已审议并计划简化、减少和取消188/370项经营条件,涉及面达50.8%。
越南水泥工业总公司的检查结果表明,VICEM公司正在不断发展壮大。VICEM公司占据越南水泥市场35-36%的份额,已成为越南水泥行业的支柱和国家稳定供需和价格的调节工具。
VICEM每年稳定数万名劳动者就业,保障社会保障,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现代化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VICEM也是认真执行任务的单位之一,没有逾期未完成的任务。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15日,VICEM共计接到任务18项,其中16项已完成,2项未完成但已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但是,除了取得的成绩外,还有一些工作要做,如:水泥工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仍然较低;VICEM的一些投资项目不符合实际,一些项目不得不停止转让;应用先进技术、创新管理以降低成本方面没有达到要求;土地管理、资产管理;成立合资企业和协会以利用工业副产品;环境问题;股份化和撤资工作等仍然不足和有限,总理要求VICEM集中指导并找到解决方案以克服这些问题。
取消外资所有权限制
根据对各部委、机关的检查结果,工作组建议政府和总理指示4月份接受检查的各部委和相关部委部署一系列工作。
具体而言,财政部应督促各职能部门完成已交办的逾期任务,确保落实政府和总理的指示。应更加积极主动地参加总理主持的国家级战略会议。
坚决指示税务总局、海关总局督促处理欠税问题,按照政府01/NQ-CP号决议指示,将欠税率降低至国家预算总收入的5%以下。
尽快制定并提交税法修正案草案,立即解决企业税收问题;继续严格管理,正确、充分、及时征收大户税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个体工商户税收流失和环境资源开发税流失;研究提出适合小企业,特别是按照政府总理2018年3月5日第07/CT-TTg号指示由小户型工商户转型而来的企业的简便税收征收政策和会计制度。
继续创新精简财务队伍,确保其专业化、高效化、活力化、创造性。采取措施,立即纠正海关系统仍然存在的骚扰、消极行为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对存在不良行为和骚扰企业的官员采取严厉措施……
尽快向政府和总理提出建议,在股份化和撤资之前同步处理财务问题并确定企业价值,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市场机制,防止消极因素、集团利益以及资本和国家资产的流失。
工作组还建议该部尽快向政府和总理报告并建议修改第134/2016/ND-CP号法令第10条第4款规定的用于加工出口的进口剩余原材料和物资总额3%的税率政策,不再规定废料、废物、剩余原材料、物资和零部件等每一项的税率,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一项制定具体的税率,为企业创造有利条件,提高竞争力。
与此同时,继续认真审查不合理、不必要、不具体、无法量化的营商条件,继续简化、减少和取消不必要的营商条件;简化、减少和取消营商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现有的缺陷和问题,实现为市场参与者和企业营造开放、良好的投资营商环境的目标。
尽快制定计划,修改和补充法律中有关企业登记的规定;制定并提请政府和总理颁布一项法令,修改该部管理的多项有关企业登记的法令。
财政部配合计划投资部对第60/2015/ND-CP号法令第二条第一款a点规定的上市企业、集中交易登记企业有条件限制的行业和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情况进行审查,对不受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企业,取消外资持股比例最高不得超过49%的限制。
对于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工作组建议各省和直辖市的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迅速出台文件,指导和督促其根据财政部意见内容,妥善执行第154/2016/ND-CP号法令,为水产企业扫除困难和障碍。这是财政部就企业排污费问题提出的意见,但据企业反映,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尚未“通报”。
对于建设部,应紧急研究、建议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审查水泥厂发展计划的建议,以适应当前水泥行业的发展形势。
同时,在投资策略中考虑VICEM的建议,开发和增加生产能力或通过并购(M&A)来增加生产规模,满足水泥行业的增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