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介绍党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召开会议,介绍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2026年至2031年)任期的人事规划。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和平表示,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积极准备培养、锻炼和检验干部队伍,为党的十四大和大会后人民法院干部工作奠定基础。

为越共十四大(2026-2031年)规划而进行的干部选拔和人事介绍,确保了越共十三大干部工作的标准、条件、年龄、正确主体和方向,为越共中央委员会做好规划。
在会议上,阮和平总理还传达并深入讲解了干部工作方向和干部引进流程,旨在让代表们掌握引进要求、标准和方法,从而发扬民主,增强在引进参加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干部工作中的责任感。
根据标准,推荐为中央执行委员会计划来源的人员是具有政治素质、道德和作风;具有领导管理能力和组织纪律性;在执行被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时果断、果断、有效;业绩和工作成果突出、发展前景良好的干部,确保符合中央的规定和指示所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信任投票
在人事工作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还召开会议,对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进行信任投票。
会议根据党关于整顿党和政治体系、反腐败和反消极势力的路线方针,特别是2023年2月2日中央政治局关于对政治体系领导和管理职务进行信任投票的第96-QD/TW号规定、2023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委关于对人民法院领导和管理职务干部进行信任投票的第26-KH/BCSĐ号计划,建设一支素质足够、能力足够、威望足够、能胜任工作任务的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班子。
信任投票有利于考察干部的威信和履行职责情况,有利于干部在工作中“反省”、“自我修正”,不断奋斗和实践,是培养、安排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提高对干部领导、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
会议秉持民主、客观、公正、廉洁、负责的精神,选举产生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具体如下:
1-阮志双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2-阮文友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3-阮文进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4-杨文胜中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央军事法院院长。
5-范国雄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会议公布的结果显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均获得很高的信任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