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法院因花园和森林边界冲突判处一起致命刺伤案
(Baonghean.vn)——由于受害者经常进入森林,每隔几天才出来觅食,当家人发现这一事件时,受害者已经死亡 3 天,身上有多处伤痕。
2022年6月8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廷胜(Tran Dinh Thang,1987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仙城乡)以“故意杀人”罪名进行一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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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廷胜在审判中。 |
审讯中,陈廷胜供认:2021年12月5日下午2点左右,陈廷胜因要进山查看自家蜂箱和林木,准备了进山用的刀,骑上摩托车进入红坡林区(安城县仙城乡)。
到达后,陈廷胜看到自家的林地和1964年出生、居住在马清乡的黎文世先生的林地交界处,一些老槐树被砍伐,一些新槐树被栽种。陈廷胜看到新槐树侵占了他的土地,便立即去找黎文世先生询问。
他赶到现场时,看到Th先生正在割草。Thang质问原因,双方发生了争执。之后,Thang离开,但听到了割草机的声音。他转身看到Th先生正开着割草机朝他开来,于是Thang避开了。当Thang的手下与Th先生并排时,Thang用他腰间佩带的刀刺中了受害者的胸部。
随后,陈廷胜抛弃受害者回家。然而,由于摩托车抛锚,陈廷胜打电话叫弟弟陈廷泰来接他。回家后,陈廷胜来到家附近的萨特水坝,将刺伤陈廷胜的刀扔进了水坝。
2021年12月8日,由于Th先生没有回家,无法联系上,受害者家属进入森林搜寻,发现Th先生已死在森林里。当晚,Tran Dinh Thang前往安城县警察局自首。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对陈廷胜提起公诉,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7至18年。
被告人无加重情节,且有自首、诚实认罪、悔罪表现,影响家属补救民事后果等多项减轻处罚情节。
一审中,受害者家属表示,陈廷胜也作了虚假陈述,有必要查明陈廷泰在本案中所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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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以谋杀罪判处陈廷胜终身监禁。 |
根据庭审现场的质证、公开辩论以及收集的证据,审判庭以谋杀罪判处陈廷胜终身监禁。被告须赔偿受害者家属2.09亿越南盾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及丧葬费。此外,还须每月向受害者的父亲和母亲各支付50万越南盾。
至于陈廷娣先生,他是来接唐先生并骑摩托车回家的人,但他不知道唐先生用刀刺伤了黎文世先生,因此没有起诉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