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法院判处三名曾多次犯罪且“交易”4公斤毒品的嫌疑人死刑
(Baonghean.vn)- 三名被告人 Trong、Son 和 Minh 均已入狱服刑。然而,三人仍合谋买卖超过 3.9 公斤的毒品,被判处死刑。
5月31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三名被告人王国忠(1977年出生)、阮宪山(1989年出生),居住于河静省河静市北河坊,罗文明(1971年出生),居住于桂风县金山镇,因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三名被告均有不良个人记录。2004年,Trong因吸毒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2013年又因吸毒被判处9年6个月有期徒刑。与此同时,Lo Van Minh因盗窃和贩毒被判处三次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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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在庭审中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
在服刑期间,Trong和Minh相识。2020年年中,Trong刑满释放后联系Minh,希望以5.2亿越南盾的价格购买4公斤冰毒。
由于资金不足,Trong同意先向Minh支付8000万越南盾和4两黄金(双方约定4两黄金价值2亿越南盾),并承诺在毒品销售完毕后支付剩余款项。
随后,Trong 联系 Son 前往 Que Phong 购买毒品,并承诺支付 1500 万越南盾。
2020年7月3日上午,Son从Trong手中拿到钱和黄金后,前往桂风县与Minh见面,购买毒品。当天晚上,Minh前往Tri Le乡的山林,向一名老挝人购买了4公斤冰毒,价值4亿越南盾(欠债1.2亿越南盾)。
Minh随后将毒品交给Son,让他带回给Trong。2020年7月4日上午9点30分左右,Son前往荣市潘佩珠街时被警方逮捕,警方还搜出了证据。根据Son的供述,警方逮捕了Trong和Minh。
庭审中,被告们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Trong承认,用于购买毒品的钱财和黄金均来自其妻子。面对死刑,被告们恳求给予自己活命的机会。
合议庭认定,本案被告人贩卖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且三名被告人均有不良记录,故分别判处王国忠、阮宪山、罗文明无期徒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