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法院判处一名男子因捕获野生动物并“方便地”运输毒品而被判处死刑
(Baonghean.vn)——陈文黎在边境地区捕捉野生动物时,遇到了一名老挝男子。这名男子雇佣他运输毒品,并承诺支付2500万越南盾,黎同意了。然而,黎还没来得及拿到钱,就被判处了死刑。
7 月 19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文黎(1974 年出生)犯下列罪行进行一审刑事审判:“非法贩毒”。
案卷显示,2021年6月左右,陈文黎(Tran Van Le)前往越老边境地区(清章县清水乡)捕猎野生动物,结识了一名叫冯(Phung)的男子(老挝籍)。在接触和交谈中,该男子雇佣黎从边境地区向越南运送毒品,并支付报酬。黎同意了,并交换了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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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文黎因向老挝人民运输毒品被判处死刑。图片:Tran Vu |
2021年12月28日,老挝民众打电话叫Le去运输毒品,并承诺支付2500万越南盾。第二天一早,Le就让妻子开车送他去清水乡溪吉地区捕猎动物、砍伐江树。到达目的地后,Le独自步行前往边境地区,他的妻子则转身开车回家。
当天中午,Le抵达边境地区,在一间废弃的棚屋里等候。过了一会儿,雇佣他运送毒品的人出现了。之后,Le与此人在棚屋里吃饭、聊天并过夜。
12月30日中午12点,此人交给乐一袋毒品,让他带回家藏起来,来取的时候再付钱给他。乐答应了,拿着塑料袋下山回家。
随后,黎某打电话给妻子,让她骑摩托车送他回家。当摩托车行驶到清水乡46号公路时,警方发现并逮捕了他,他身上藏有2公斤多毒品。
庭审中,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被告称其运输毒品是为了牟利。然而,黎某表示,他没有收到任何报酬。
检察机关在庭审中行使起诉权,以案件涉案毒品数量特别巨大为由,请求判处被告人死刑。面对死亡,黎某恳求给予他一线生机。
但考虑到被告人运输毒品数量特别大,审判合议庭判处被告人陈文黎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