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县级行政区划前义安省乡级行政单位概况
经过2019-2021年、2023-2025年两个阶段的调整,目前义安省共有20个县、市、镇,412个乡级单位(比调整前减少68个),乡级干部、公务员和兼职人员共计159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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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 412 个乡、区、镇的分类
根据现行规定,区、乡、镇分为I、II、III类,是根据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因素的评估结果确定的。
据内政部介绍,目前义安省有 9 个 I 类坊、24 个 II 类坊、142 个 I 类乡镇、226 个 II 类乡镇和 11 个 III 类乡镇。
9个I类病房:荣市有 7 个单位;黄梅镇有 2 个单位。
24个二类病房:荣市有17个单位;太和镇有4个单位,黄梅镇有3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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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个I类乡镇:太和市有3个单位;黄梅市有4个单位;演州县有3个单位;安城县有13个单位;琼吕县有7个单位;义禄县有4个单位;雄原县有1个单位;南丹县有7个单位;杜良县有4个单位;清章县有14个单位;安山县有9个单位;义丹县有10个单位;新祺县有12个单位;归州县有5个单位;归合县有10个单位;桂风县、昆强县、祥阳县各有8个单位;祺山县有12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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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个II类乡镇:荣市有9个单位;太和市有2个单位;黄梅市有1个单位;演州县有29个单位;安城县有19个单位;琼鎏县有18个单位;义禄县有18个单位;雄原县有12个单位;南丹县有10个单位;杜良县有23个单位;清章县有15个单位;安山县有9个单位;义丹县有10个单位;新祺县有8个单位;归州县有6个单位;归合县有11个单位;桂风县有5个单位;昆强县有4个单位;祥阳县有9个单位;祺山县有8个单位。
11 x三级镇:义禄县有1个单位,兴原县有2个单位;杜良县有5个单位;英山县有1个单位;归州县有1个单位;奇山县有1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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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和公务员人数
第33/2023/ND-CP号法令规定了乡级、村级、居民小组的乡级干部、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人员的数量,其中规定:
干部公务员数量:一类坊23人,二类坊21人,三类坊19人。一类公社、镇22人,二类坊20人,三类坊18人。
公社一级非专业工人数量规定为:一类14人,二类12人,三类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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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工人数外,省人民委员会根据人口数、自然面积大于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行政单位标准和行政单位分类决议所规定的标准的乡级行政单位数,计算补充乡级公务员数。
相应增加规定人口数一半的乡级行政单位,允许新增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
除按前款规定的人口规模增加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者名额外,按规定自然面积每增加100%,乡级行政单位可增加公务员和非专业工作者各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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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人民议会2023年12月7日第78/NQ-HDND号决议确定2024年该省乡级干部、公务员和兼职人员人数为:干部、公务员9,815人;兼职人员6,103人。
2024年底,义安省完成了2023-2025年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的安排;因此,减少48个乡级行政单位,从460个减少到412个。
根据第33/2023/ND-CP号议定,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2月份例会上3月7日批准了关于2025年乂安省乡级干部、公务员、非专业工作人员编制决议草案内容,提请省人民议会审议通过。
据此推算,2025年预计派出乡级干部和公务员总数为9477人,比2024年减少338人;预计派出非专业技术人员5902人,比2024年减少201人。
2025年2月28日,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下发了第127-KL/TW号关于继续整顿政治体系机构的研究和建议的结论,其中责成政府党委主持并配合中央组织委员会、国会党委、祖国阵线党委、中央群众组织和相关机关研究制定关于合并若干省级行政单位、不按县级组织、继续合并乡级行政单位的方案并向中央政治局提交报告。该方案将于2025年4月7日前通过中央组织委员会提交党中央委员会。
其中,政治局、书记处要求明确城镇、农村、山区、三角洲、岛屿地区乡镇地方政府的组织模式,明确人口规模、地域范围、历史文化、经济社会问题、国防安全、民族宗教等,明确乡镇地方政府的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3月1日,内务部向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发出批示,要求对乡级干部和公务员队伍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和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