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闭幕式上的讲话全文
5月14日下午,经过四个工作日的会议,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闭幕。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致闭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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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大会上致闭幕词。照片:Tri Dung/VNA |
尊敬的中央同志们:
尊敬的参会嘉宾,
经过4天紧急、认真、民主、团结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完成了拟议方案的所有内容。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并决定了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方向;2021年至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方向;越共十三大代表的产生标准、名额和分配;同时就其他一些重要问题提出了意见。政治局对尚存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充分吸收和说明。中央执行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大会决议。
下面,我代表中央政治局,总结会议主要成果,强调几点问题,统一领导,统一方向,抓好落实。
第一、关于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工作方向:中央执行委员会深刻认识到为召开十三大做好干部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本着视干部和干部工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革命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的精神,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热情而深刻的意见,高度赞同政治局向大会所作的报告。
具体来说:
关于建设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要求,中央委员会强调:今后一个时期,世界和地区形势预计继续快速、复杂、难以预测地发展,既带来机遇、优势,也带来困难和挑战;对革新事业、国家建设和维护祖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提出许多新课题和重大新要求;敌对势力仍在想方设法破坏我国人民的革命事业。
这种形势,比任何时候都更要求我们党真正坚定不移,保持党的革命性质、科学性质,紧密联系人民,赢得人民的信任和爱戴。
作为两届代表大会之间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必须是一个真正团结、廉洁、坚强的集体,意志和行动统一,政治意志坚定,道德品质纯洁,坚定不移地实现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具有模范的智慧、战略眼光、创新和创造思维;在战斗精神和纪律方面堪称全党的典范;紧密联系群众,善于倾听意见,认真进行自我批评和批评,凝聚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团结统一;具有足够的威望和能力在新时期领导国家。
中央委员会一致认为,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标准的确定,必须以党的决议所规定的干部一般标准为依据,并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具有深厚的爱国心,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地为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奋斗,绝对忠诚于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党的纲领、路线、国家宪法、民族和人民的利益;具有高昂的战斗精神,坚决同敌对错误观点作斗争,维护党的思想基础;模范地贯彻执行党的原则、纪律和国家法律,言行一致,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行动果断,工作有效。
——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纯洁的作风,深受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信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工作;敢于为了党和国家的共同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不贪污、不官僚、不投机取巧、不自私自利、不贪权,坚决同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允许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模范服从党的工作任务和组织纪律原则,特别是民主集中制、自我批评和批评的原则;公平公正地评价和使用干部。
——具备参与制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路线、政策和集体领导的智慧、远见和素质;具备具体化、领导、指挥和组织胜利完成党的路线、政策、任务和国家新时期发展战略的能力;通过实践清楚地表明自己有能力、有创造力、工作有效、敢想、敢做、敢担当;团结、凝聚和推动所负责领域和地区的干部队伍,带领机关、单位胜利完成所负责的职能和任务;具有参与讨论和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共同决定作出贡献的意识、责任感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完成任务。
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委员必须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智慧、战斗精神、领导管理能力、组织纪律性等方面真正模范中央执行委员会同志;具有远见卓识和战略思维,能够正确分析、预测、总结和提出新问题;具有深厚的政治理论功底,善于发现和使用贤能人才;是正式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出色地完成被赋予的任务,年龄在规定范围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任务。
凡有下列缺点之一者,决不准入中央执行委员会:
(1)政治立场不坚定,对党的路线、观点不坚定,有投机取巧、权欲熏心、阿谀奉承、游说、贪污腐败、官僚主义、地方主义、游说、派性、利益集团等现象,缺乏主见,不维护正确的事情,不反对错误的事情。
(二)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煽动性、权威性、独断性,在评价和使用干部方面不公正、不公平,压制敢于直言的斗争者和批评者。
(三)放任地方、机关、单位内部严重不团结或者发生腐败现象、损失或者重大负面事件的。
(4)不愿意学习,不愿意思考,思想保守,工作效率低下,说得多做得少,说与做不相符。
(五)纪律性不强,不服从组织指挥和安排,威信不高。
(六)申报财产不实,有迅速致富迹象,拥有多处房屋、多处土地、多处其他财产来源不明;本人或配偶、子女生活优渥,利用职权获取不正当利益。
(7)违反政治历史、时政方面的规定。
在确保标准的基础上,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需要有合理的数量和结构,确保全面领导、传承稳定、创新发展。增加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和关键工作的中央委员数量,注意提高年轻干部、女性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需要设置三个年龄段(50岁以下、50-60岁和61岁以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龄组建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和书记处,政治局将研究并提交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向党的代表大会提名。
关于引进和选拔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人员的方式和程序,中央委员会高度赞同政治局的报告,包括各党委、党组织、中央直属机关和单位的引进和选拔。引进和选拔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条件,一般以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的规划和中央高度信任的引进结果为基础,特别是对党和国家关键领导岗位的引进和选拔;与2021-2026年任期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和下一届越南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组织领导干部的安排和分配紧密结合。越共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小组和中央政治局要严格指导干部选拔工作,确保严格遵守党章、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和中央书记处各项规章制度,既发扬民主,又能集中统一领导、指导工作,正确执行中央委员会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特别是,中央委员在选拔和引进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干部过程中,要模范带头,高度负责,做到公正客观、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规章制度,把党和民族的共同事业放在首位。要坚决反对机会主义、地方操纵、派系斗争、集团利益等各种表现,警惕敌对势力破坏、分裂和制造内部动乱的阴谋。
对于涉及信访、检举信、投诉或涉及政治、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等方面需要审议的事项,中央检查委员会和中央内部政治保卫小组将密切配合相关机构进行检查,认真审查,并作出明确结论,提交政治局审议决定。各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等的意见汇总工作必须按照严格、客观、科学的程序进行。
第二,关于下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方向,中央执行委员会对国会党代表团和相关机关、单位在紧急研究、总结、制定2021-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方向方案中所作的努力表示肯定和赞赏。
会议基本同意国会党代表团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强调:本次国会代表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同日举行,这是在全党、全民、全军积极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继续推进全面同步革新,按照2013年宪法和新颁布的国家机构组织法的规定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
为确保选举顺利举行,达到既定目标和要求,使选举日真正成为全民的节日,必须加强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党委、政府和整个政治系统的领导、指导和组织;必须调动全国选民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充分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努力选出和选出真正具有代表性、无愧于代表人民意志、愿望和当家作主的国会和人民议会代表;确保标准正确、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其中,代表标准和质量是重中之重,不能因结构而降低标准。努力选出足够数量的500名国会代表,并达到专职国会代表的比例。
在选举筹备和进行过程中,要深入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干部安排和任用的政策;把各级党代会人事工作成果和干部规划与各级国会代表、人民议会代表人事工作结合起来。
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及提名人选的资格标准,应当依据《国会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以及党的决议、条例规定的干部标准。国会代表和专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除应符合一般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程度、专业领域、职务和年龄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对于国会代表候选人,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要求,掌握党的路线、路线、观点;懂法律、有能力制定法律;有较深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根据近几届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组织工作的总结和经验以及中央委员会的贡献,特别是针对存在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应具体、严格地调整和补充有关组织选举机关和单位的职责、权限和协调;提名和候选人程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国会代表候选人的分配;对自荐的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候选人档案的审查;选举宣传和竞选活动;处理投诉和控告等规定。
在自我提名的情况下,也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明确规定在竞选活动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避免不健康的“竞选”。
根据本次中央会议的决议,政治局将发出指示,责成国会党代表团抓紧完成提案,提交国会审议、决定并组织实施,确保筹备并顺利完成2021年至2026年任期各级国会代表和人民议会代表的选举。
第三,关于党的十三大代表名额分配问题,中央委员们结合组织各级党代会的实践经验,提出了许多具体、准确的意见。中央高度赞同各直属党委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依据和预计名额,并责成政治局具体决定代表名额分配。各直属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选拔真正称职、模范的代表,代表本党委出席党的十三大。
第四,关于2019年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领导和领导工作审查:中央执行委员会批准了关于2019年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领导和领导工作审查的报告,高度评价审查的准备工作、执行过程和审查结果,认为审查工作认真、善于接受、符合原则。中央委员会肯定,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是一个政治思想高度团结一致的领导集体,坚定不移地维护党的目标和理想,坚定不移地遵循马克思列宁主义和胡志明思想,坚决维护党、维护政权、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工作条例,确保集体领导,同时发挥个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工作民主、坦诚,坚持原则和工作制度,真诚、善于接受。
2019年,在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难以预测、国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的背景下,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始终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纲领、战略、决议提出的观点和路线,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作出正确决策,带领全党全民战胜困难和挑战,在国内外各领域取得重要成就。
同时,中央委员会也指出了政治局、书记处在领导和指导工作中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欢迎政治局、书记处进行认真的自我批评和批评,并坦诚地向中央承认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不足。中央委员会要求政治局、书记处认真吸收中央提出的有效意见,在领导和指导2020年及今后几年各项任务落实中采取更加同步、有力、果断的措施。
第五,关于干部工作,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18年11月6日第11-KH/TW号计划,中央执行委员会已按照党的规章制度,举行了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人事推选会议。中央执行委员会已增选两名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
此次大会上,中央执行委员会还审议并决定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国防部副部长阮文贤上将予以开除党籍的处分。
亲爱的同志们!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产生深远而全面的冲击,给包括越南在内的世界各国带来十分严重的后果。凭借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政府和总理的及时有力指挥和处置,整个政治体系的同步积极参与,全国同胞、同志们、官兵和海外同胞的一致响应和大力支持,我们已有效控制、基本控制和阻止了疫情在社区的蔓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疫情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喜悦、信心和自豪,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认可和高度评价。
中央执行委员会热烈欢迎、赞扬并深深感谢全国同胞、同志、战士和海外同胞同心同德、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坚决有效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府、总理、各部门、各地方的指示和施政。
我们能够防控疫情,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政权和政治制度的优良性情,也充分体现了我们民族和人民团结互助、爱国爱民、博爱奉献、百折不挠的传统;越是在困难和挑战面前,这种优良性和传统越发彰显。
但是,我们绝不能主观上掉以轻心,因为面临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繁重,形势依然复杂难测。一方面,我们必须持续监测和掌握疫情的复杂发展,及时制定应对方案,尽快克服疫情影响,恢复生产经营,稳定就业和民生。另一方面,我们必须集中精力克服困难,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案,集中精力以最高水平完成2020年的目标任务。
我要求中央委员们进一步弘扬对党、对人民、对国家的高度责任感,集中精力领导、指导有效落实越共十二大决议、中央委员会决议和本次中央代表会议决议,特别是积极主动地参加筹备和顺利召开各级党代会和党的十三大。
我宣布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闭幕。祝愿各位主席身体健康,顺利完成对党、对人民、对国家的各项任务。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