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第三次中央会议上的讲话全文
我们谨介绍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越共三届四中全会上的开幕词全文。
7月5日上午,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党中央总部隆重开幕。
我们谨介绍阮富仲总书记在大会开幕式上发表的讲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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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
尊敬的中央同志们:
尊敬的参会嘉宾,
在举国上下欢欣鼓舞、庆祝党的十三大取得辉煌胜利、2021-2026年任期第十五届国会和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取得圆满成功,全党、全民、全军团结一心、积极主动做好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努力实现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气氛中,今天,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隆重开幕。
会议任务如下:讨论并决定越共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工作条例和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重要问题;审议并颁布越共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工作条例和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党章条例和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条例;继续完善越共十五届国会国家机关领导岗位人选,供国会在即将召开的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或批准;以及其他一些重要问题。
我谨代表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向出席大会的各位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并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接下来,我想提出一些建议性的意见,提出一些问题,希望大家在讨论、考虑和决策过程中予以重视。我想提四个问题:
1.关于2021-2025年五年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越共十三大一致提出2021-2030年十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2021-2025年五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与任务。为了将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制度化、具体化并圆满完成,一段时间以来,政治局已指示政府党委、各部委、各行业、地方紧急认真研究和更新形势,特别是2016-2020年五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家财政计划和中期公共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同时,分析和预测今年以来在世界形势变化的背景下国家的发展趋势,向政治局汇报指导和完成情况,并提交中央委员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和作出决定。
这是极其重要和广泛的计划,对圆满完成越共十三大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决定性意义。建议中央委员会根据越共十三大决议和政府党委报告、汇报和参考文件,结合地方、机关、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讨论并客观全面地评估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形势,分析和预测在新冠肺炎疫情、第四次工业革命以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防安全等新形势影响下未来时期的发展趋势。
注重深入分析研判,弄清实际情况:上半年,全国上下仍需继续努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第四次疫情蔓延迅速,凶险复杂,防控难度大,可能持续存在,甚至存在出现新疫情的潜在风险。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虽然继续向好,与2020年同期相比取得不少积极成效,但仍低于既定目标。特别是疫区和受疫情直接影响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和人民生活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世界经济出现复苏增长迹象,但尚不稳固,国际贸易和投资下降,全球公共债务大幅增加,世界金融货币市场潜在风险较多,仍有陷入危机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复杂严峻发展,给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和地区经济带来负面影响,深刻改变着全球经济秩序、经济结构、治理方式以及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组织方式,迫使许多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向和战略,加强内功建设,注重开拓国内市场,发展数字经济、数字化社会……
在此基础上,对政府党委报告和意见中提出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尚存在不同意见的观点、指导思想等重要问题提出意见,注重在观点、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一些基本指标,特别是贴近实际、具有突破性、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明确要求,形成高度共识,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十三大关于同步完善发展体制的各项重大决策,首先是发展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体制;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快速可持续发展;巩固和提高宏观经济稳定性;提高经济的内在实力、生产力、质量、效率和竞争力;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相结合,建设和弘扬越南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和力量;实现社会进步与公平,确保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创新领导、领导和管理方式,推进简政放权,明确责任,提高协调、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的效力和效率,以消除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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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景。摄影:范强。 |
2.关于制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是党代表大会后每届任期开始前的一项必要工作,目的是将党章具体化,明确规定党的领导机关的职能、任务、职责、权限、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法,确保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原则,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原则。
根据越共十二大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审查报告,严格按照越共十三大决议和党章,本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条例应有具体、严格、符合实际的规定,确保更好地发挥党内活动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和中央检查委员会活动中的民主,同时严格维护党内纪律和秩序;维护集体领导制度,加强个人责任,特别是领导人的责任;不断创新和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有效性,同时发挥政治系统各组织的主动性、创造性和责任感;创新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关的制度、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加强分工、分级负责、密切配合;避免冲突、重复或疏漏。
这是提高党的活动质量和有效性,加强党的力量、纪律和秩序,发扬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创新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方式的重要基础。
政治局报告明确提出中央委员会需要讨论的内容。建议中央委员会重点对条例草案,特别是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提出意见和直接评论。例如,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领导和指导关系;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书记处常务委员的职责、权限、领导和指导关系;审议和定稿制度、基层工作访问制度、工作方法和作风、工作关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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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图:范强 |
3.《党的章程实施条例》和《党的巡视监督和纪律工作条例》
党的十三大批准了第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党的建设工作和党章执行情况的总结报告,决定不再对党章进行修改和补充。大会责成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指导学习、吸收、调整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和指示,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党章在全党严格统一执行。
越共中央政治局已指示中央组织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及相关机关配合做好意见和条例草案的准备工作。意见和条例草案的内容紧扣越共章程执行情况总结报告,以越共十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2016年7月25日第29号条例和2016年7月26日第30号条例为基础,提出需要指导和条例的内容,并结合越共章程的具体执行情况。
请中央同志们认真研究条例草案,对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党委反映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些问题包括: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基层党委和党组织的定期活动;党员的介绍和吸收;违反规定吸收正式党员和认定正式党员的情况;党员证的发放和管理,党员档案的登记;参加上级党代会代表的选举;党委的咨询、协助和公共服务机构的设立;关于检查、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的原则的规定;检查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各级检查委员会的职权和任务;对违法党员的纪律处分;对党委管理的干部发现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对检举不予解决案件的规定……党组织检查监督工作;纪律处分和纪律表决;党纪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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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景。摄影:范强 |
4.关于2021年至2026年任期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人员引进工作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在2021年3月召开的越共十三届二次中央委员会会议上,中央执行委员会高度同意,必须在大会结束后立即完成国家机关领导职务的补缺,以满足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的要求。中央执行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引进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等职务,并就引进其他24个国家机关领导职务提出意见。在2021年3月至4月召开的越共十四届十一中全会上,国会选举了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并选举或批准了其他24个国家机关领导职务。
截至目前,在第十五届国会(任期2021-2026年)选举结束后,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为即将召开的第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或批准准备并继续介绍人事。在本次会议上,政治局建议中央执行委员会在以下方向考虑和介绍人事:对于已由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高信任票数介绍或批准的国家主席、政府总理、国会主席及其他24个国家机关领导职务,中央执行委员会不再进行重新投票或重新协商。
对于第二次中央会议尚未表决的其余23个职位以及与上次相比预计会有变化的职位,政治局将以表决的方式征求中央委员会的意见,然后正式提交国会审议,供即将召开的十五届国会第一次会议表决或批准。
亲爱的同志们!
本次中央会议议程内容涉及许多非常基础和重要的问题,关系到领导和指导胜利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廉洁坚强的党和政治体系;关系到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建设民有、民治、民享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满足新时期革命的要求和任务。我请求中央同志们抓紧时间认真研究、认真讨论、提出意见,在会议闭幕时继续完善、审议、作出决定。
本着这一精神,我宣布越共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开幕。
我预祝我们的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