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中国联合声明全文
值此越中两国元首应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邀请对中国进行成功正式访问之际,双方发表了关于继续推进和深化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一、应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邀请,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阮富仲于2022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阮富仲总书记与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举行会谈,接受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代表中国党和政府授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并分别会见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和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会谈会见中,双方相互通报了各自党和国家情况,就越中两党两国关系以及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入交换意见,达成许多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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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 |
二、中方向越方通报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主要成果。越方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高度赞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推进中国化和马克思主义现代化、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胜利建成小康社会、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发展完善人民民主、发展经济和防治疫情过程中取得的伟大战略成就,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生动实践和宝贵经验。
越方表示良好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智慧领导下,中国共产党、政府和人民一定能够不断拓展和丰富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如期完成中共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胜利实现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越方向中方通报了越南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主要成果。中方高度评价越南经过35年多的革新事业和10年来贯彻落实《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发展)所取得的伟大成就。特别是党建和政治体系建设工作取得许多积极成果,保持了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增长保持较高水平,成功控制了新冠肺炎疫情,人民各方面生活不断改善,国际地位日益提升,展现了越南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潜力和光明前景。
中方祝愿并相信,在以阮富仲总书记为首的越共中央正确领导下,越南党、国家和人民一定能够胜利实现越共十三大提出的伟大目标和任务,早日把越南建设成为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的发达国家,为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三、双方认为,越中两国不仅是山水相连的好邻居、好朋友,更是志同道合、命运与共的好同志、好伙伴,携手致力于人民幸福、国家繁荣,致力于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
双方回顾了越中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历程。在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斗争时期,两国党、国家和人民相互提供了宝贵而真诚的帮助。在革新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双方加强经验交流,开展互利合作,坚持走适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历史性发展成就。双方一致认为,由胡志明主席、毛泽东主席等领导人亲手缔造和精心培育的越中传统同志友谊是两国人民的宝贵财富,需要继续继承好、保护好、弘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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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富仲总书记和中国总理李克强。 |
面向未来,两党两国要坚持前进方向,推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光明前景。
双方强调,坚定不移地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根据各自国情特点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加强团结合作、交流学习,共同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坚定维护并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推动各自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不断发展,共同为人类和平与进步事业而努力。
四、双方认为,世界形势正在发生历史性、深刻而难以预测的变化,进入新的动荡时期。两党两国应坚持不懈地践行造福人民、促进人类进步的目标、理想和使命;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看待和发展双边关系;坚持不懈地秉持“友好睦邻、全面合作、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的方针和“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精神,推动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新时期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为此,双方应加强战略沟通、政治互信,坚持平等、相互尊重,牢牢把握越中关系正确方向;深化互利合作,促进两国利益和谐,为增进两国人民幸福、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出贡献;弘扬友好传统,密切两国人民之间的交往,特别是加强会晤,增进了解,拉近两国青年一代之间的感情;在相互理解和尊重基础上妥善处理有关分歧,维护越中关系大局和地区和平稳定,为两国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在国际问题上的协调,携手应对地区和全球性挑战,为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双方认为,两党高层保持经常性交往,引领和引领越中关系发展,对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战略作用。
双方同意继续保持和加强两党两国高层交往的优良传统,通过互访、派遣特使、热线通话、交换邮件、年度会晤、在多边场合接触等形式,及时就双边关系重大问题以及国际和地区形势交换意见,从战略高度引领和引导新时期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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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会见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图片:越通社) |
六、双方一致认为,越南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在各自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承担着领导使命,并发挥对越中关系的政治引领作用。新形势下,双方应巩固传统合作优势,推动两党两国机关、组织、地方深化交流合作,为维护各自国家党和社会主义制度、推动越中关系行稳致远作出贡献。
双方同意发挥两党高层会晤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和两党外事部门的协调推动作用,继续有效落实《越中两党2021-2025年合作规划》、《越中两党2021-2025年合作规划》,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加强两党中央机关、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就党的建设、治国理政、预防和打击腐败等方面的理论和经验进行交流学习;积极推动越南政府、国会同中国政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同中国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开展友好交流与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发挥越中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作用,统筹规划和推动外交、国防、安全、执法等领域交流合作。有效落实两国外交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合作的协议,保持两国外交部领导定期接触和各部门/机构间的良好交流。
防务合作是两国关系的支柱之一。应继续密切两军高层交往,落实好两国边防友好交流、国防战略对话、海军北部湾联合巡逻、国防部热线等交流合作;深化边境合作,推进两国边防部队陆地边界联合巡逻。
加强两国执法部门高层交往,深化政治安全和各领域执法合作;密切在多边安全问题上的协调配合。发挥两国预防犯罪部长级会议、副外长级战略安全对话等机制作用,推进在反恐、打击“和平演变”“颜色革命”、毒品犯罪、打击网络及电信诈骗、跨境赌博、人口贩卖、高科技犯罪、移民管理、缉捕通缉犯等领域合作。推动商签《关于越南向中国移交罪犯的协定》《关于预防和控制犯罪合作的协定》以及《越南公安部与中国移民局关于组织开展预防和打击非法出入境高峰期行动的方案》。双方同意继续巩固和加强两国法律和司法合作,为加强越中各领域全面合作奠定法律基础。双方同意深化两国海警海上执法合作,妥善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共同维护海上安全稳定。
七、双方强调,越中两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为了人民富裕幸福;应发挥两国地缘相近、产业互补等优势,加强各领域更务实、更有效的合作,更好满足两国人民利益。
(一)双方同意积极推动两国发展战略对接,加快交流并签署《两国政府关于推进“两廊一带”框架同“一带一路”倡议对接的合作规划》,部署产能合作,合作建设基础设施和交通互联互通,抓紧完成老街—河内—海防标准轨铁路规划评估。
(二)双方认为电子商务是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继续有效落实《中国商务部与越南工贸部电子商务合作谅解备忘录》,发挥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作用,加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交流和经验分享,推动企业间物流合作,研究推动两国银行、国家转接机构在电子支付领域的合作,提高中小微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新的贸易和投资渠道的能力。中方将继续通过电子商务消费促进活动,扩大越南特色优质产品的消费。
(三)双方同意采取切实措施,减少两国贸易不平衡,促进两国优质农产品和食品进出口。中方将积极推动对越红薯、柑橘、燕窝及部分农水产品开放市场。越方将积极推动对越牛奶开放市场。
双方一致认为,确保疫情防控就是确保货物通关,同意发挥联合机制作用,化解口岸拥堵,开展疫情防控合作,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维护口岸贸易活动畅通,确保货物供应链畅通,便利通关;继续加强在防控和打击毒品、濒危动物非法贩运等领域合作,实施好“湄公河巨龙”联合执法计划,确保双边贸易安全、健康、平衡、良性发展。
中方支持越南驻重庆、杭州贸易促进办事处在两国经贸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意支持越南在华设立其他贸易促进办事处;欢迎越南参加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四)越方愿为两国企业加强投资和经贸合作创造便利条件。中方鼓励有条件的中国企业按照市场化和贸易化原则赴越投资。
(五)双方愿有效落实《越南工贸部与中国商务部关于加强供应链保障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促进两国生产链和供应链安全稳定。
(六)为促进货物进出口,增加两国贸易额,双方同意推动和便利航空、公路和铁路运输领域的合作;抓紧讨论和谈判修改1992年签署的《中越边境铁路协定》;支持两国铁路企业加强合作,增加越南货物经中国过境量。
(七)双方将继续发挥中越农业合作联合委员会和北部湾渔业合作联合委员会作用,加强在种植业、农产品加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领域的实质性合作,部署北部湾水产苗种投放和水产资源保护合作,深化农业领域投资合作。双方同意推动早日商签新的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就中越海上搜寻救助协定和建立海上渔业突发事件热线的协定达成共识,并同意尽快签署。
加强红河—阮河、奇宫—西江、湄公河—澜沧江及国际河流气象水文数据共享合作,提高防旱防洪能力。在湄公河—澜沧江合作机制下,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合作,共同提高水资源安全、有效和可持续利用水平。
(八)双方将继续推动商签《越中医疗卫生合作协定》,合作分享生物医药领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信息和经验,有效实施澜湄地区防控跨境疫情合作项目。
(九)双方愿发挥两国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中越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等机制作用,继续有效落实中越陆地边界法律文件;加强边境地区安全秩序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同步进行,便利边境地区通关;继续推进口岸/口岸开放,推进跨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就老街站(越南)—河口北站(中国)铁路段对接方案进行交换和商定;维护边境地区秩序,促进发展。双方同意推动落实《关于保护和开发越南板约瀑布—中国德天旅游资源合作协议》,争取早日向两国游客试运行,打造跨境旅游和绿色旅游典范。
(十)双方同意积极拓展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数字经济等领域交流合作,为越中合作打造更多增长点。
(十一)双方同意继续发挥越中科技合作混合委员会作用;积极推动落实科技合作、联合研究和技术示范;促进各级别代表团互访,深化上述领域合作。
(十二)双方同意继续着力紧密落实高层领导人共识和全球发展倡议,积极研究更多促进经济、惠及民生的合作项目。
八、双方同意密切两国人民友好交往,加强在民众中开展越中友好教育,增进两国人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相互了解。
双方同意,有效落实《越中文化旅游合作规划》,配合两国防疫政策,促进各层级文化旅游代表团互访,推动旅游业复苏和健康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合作。中方欢迎并支持越方在华设立文化中心;越方积极支持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工作。
双方同意有效落实越中教育合作协定;鼓励互派留学生赴对方国家学习。中方重视越南留学生回国学习,欢迎有意愿的越南学生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返校;宣布未来5年向越方提供不少于1000个中国政府奖学金名额和不少于1000个汉语教师奖学金名额;帮助越方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汉语教师。
双方继续举办越中青年友好会见会、越中人民论坛、边境人民节等友好文化交流活动,鼓励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互通友好信息,开展互利合作。双方愿密切新闻媒体交流,开展两国记者互访,增进越中友谊,为两国关系发展营造良好社会基础和舆论氛围。
九、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坦诚交换意见,认为妥善管控分歧、维护东海和平稳定至关重要,同意妥善处理海上问题,为地区长治久安作出积极贡献。
双方同意继续恪守两党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关于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上问题基本原则的协定》,有效用好两国政府级边界谈判机制,坚持友好磋商谈判,积极探讨不影响彼此立场和政策的过渡性、临时性解决方案,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长期、根本性解决方案。
双方同意积极推进海上共同开发合作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问题的探讨,推动上述两个问题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愿继续积极开展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在符合双方实际利益的基础上,积极探讨深化和拓展北部湾海上合作。
双方一致同意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继续推动全面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早日达成有效、具有实质内容、符合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法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管控好海上分歧,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扩大化争端的行动,维护东海和平稳定,促进海上合作。
十、越方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一贯坚持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越南不与台湾发展任何国家关系。中方对越方立场表示赞赏。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当前世界和地区形势瞬息万变、复杂难测,热点地区紧张局势加剧,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相互交织,多边主义、经济全球化、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重大挑战。国际社会需要携手合作,致力于和平、合作、发展,为世界增添稳定性和正能量。
双方强调,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破解难题的关键、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越方支持并愿以适当内容和方式参与全球发展倡议,努力同各方一道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贡献。双方同意加强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中国—东盟、湄公河—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等国际和地区框架内的合作,有效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促进区域经济互联互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越方支持中方申请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为促进亚太地区经贸合作作出贡献。
双方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越方积极认同中方基于《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越方愿同中方及相关伙伴一道,维护世界持久和平与安全。双方同意加强在联合国框架内的合作,就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沟通与密切协调。坚持践行和弘扬多边主义,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
双方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开展人权问题交流与合作,促进人权领域对话与国际合作,不将人权问题政治化。
十二、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越南共产党中央外事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联络委员会合作协议》;《越南共产党中央内务委员会与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员会合作谅解备忘录》;《越南友好组织联合会与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2022年至2027年友好合作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司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合作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加强合作保障越中供应链的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文化体育旅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至2027年文化旅游合作规划》;《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关总署、财政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确定优先合作领域的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贸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越中双边贸易食品安全的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关于越南输华鲜香蕉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首都河内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关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工业贸易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经贸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领域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十三、双方一致认为,阮富仲总书记此次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取得圆满成功,为增进越中传统团结友谊,推动和深化新时期越中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地区乃至世界和平稳定与繁荣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两党和人民对此深感高兴。
阮富仲总书记感谢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以及中国党、政府和人民热情友好、热烈欢迎,并诚挚邀请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尽快再次访问越南。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对此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