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社会秩序罪如何处理?
(Baonghean.vn)- 琼琉县阮文静先生提问:最近,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位著名模特因“扰乱公共秩序”罪被起诉并被暂时拘留的消息。那么,根据刑法,这名罪犯将受到怎样的处理?
回复:
2015年《刑法》第318条,2017年修正案对“扰乱社会秩序罪”具体规定如下:
1.任何人造成公共秩序混乱,对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或因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因该罪行被定罪但尚未消除犯罪记录,并且继续违法的人将被处以5,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最高2年的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2年的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年至7年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使用武器、危险武器或实施破坏行为;
c) 严重阻碍交通或者影响公共活动的;
d) 煽动他人闹事;
d) 袭击为维护公共秩序而介入的人员;
e) 危险的再犯罪。
因此,在有足够依据确定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责任的情况下,违法者可能面临最高 7 年监禁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