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包庇纳税人造成严重后果罪最高刑罚是什么?
(Baonghean.vn)- 荣市黄英世先生询问,串谋包庇纳税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何种处罚?最高刑期为多少年?
回复:
串通、包庇纳税人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纳税人违法减税、免征、免收、核销税款、吊销罚款、退还税款,认定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造成国家应缴税款流失的行为。

2017年刑法第223条对勾结、包庇纳税人造成严重后果罪的规定如下:
1.任何人利用职务、职权,实施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应纳税所得额损失1亿越南盾至3亿越南盾或1亿越南盾以下,但已受过纪律处分而仍继续实施该行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年至5年有期徒刑:
a)未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税法规定实施免税、减税、免征税款、免除罚款、退税等措施;
b)确认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不符合税收征管法和其他税法规定的规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12年有期徒刑:
a) 为个人利益;
b) 有组织;
c) 使用复杂、狡猾的手段;
d) 造成税收损失30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0越南盾以下。
3.犯有造成税收损失1,000,000,000越南盾以上的罪行,可判处10年至20年监禁。
四、犯罪者还应当被处以下列处罚:禁止担任一定职务、一定工作,期限为一年至五年;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
因此,对于串谋、包庇纳税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