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处理违反保护条例的行为?
(BNA)——荣市的武黄先生问道,违反保护条例的犯罪行为是如何处理的?
2015 年刑法典第 410 条(2017 年修订和补充)规定了违反保护条例的犯罪行为,具体如下:
1. 凡违反巡逻、守卫、护送或押送规定者,在下列情形之一中,应处以最高3年的非监禁改造或6个月至5年的监禁:
a) 对被保护或护送的人造成身体伤害;
b) 破坏性技术手段和军事装备;
c) 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在 1 亿越南盾至 5 亿越南盾以下;
d) 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2. 犯下列罪行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 导致被保护或护送人员死亡;
b) 技术手段和军事装备的损失;
c) 在战斗中;
d) 在战区;
d) 引诱他人犯罪;
e) 造成价值 5 亿越南盾或以上的财产损失;
g) 造成其他非常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