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刑事如何处理?
(Baonghean.vn)- 新岐县阮氏玄女士提问:“我的弟弟在社交网络上被他人诽谤,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和尊严。诽谤他人罪是否应受到刑事追诉?”
回复:
诽谤是指使用言语或行为来影响个人或组织的荣誉的行为。
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将诽谤罪规定为捏造、传播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以侮辱他人尊严、荣誉或损害他人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行为。

2015年刑法第156条(2017年修正补充)对诽谤罪规定如下: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2年以下监禁或3个月至1年监禁:
a) 捏造、散布明知是虚假的信息,以严重侮辱他人尊严、荣誉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b) 捏造他人犯罪事实并向主管部门检举。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年至3年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滥用职权;
c) 2人或以上;
d) 对于祖父母、父亲、母亲以及教导、抚养、照顾、教育或治疗您的人;
d) 执行公务的人员;
e)利用计算机网络或者电信网络、电子手段实施犯罪的;
g) 造成受害人精神、行为障碍,身体伤害率达到31%至60%的;
h) 诽谤他人犯有非常严重或者特别严重的罪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a)出于卑鄙的动机;
b) 造成受害人精神、行为障碍,身体伤害程度达到61%以上的;
c) 让受害者自杀。
4.违法者还可能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有效期为1年至5年。
因此,诽谤他人的人可能会根据上述规定受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