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的犯罪行为将如何受到惩罚?
(Baonghean.vn)——根据《刑法》,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的人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昆强郡的阮黄珠女士问道。
回复:
2006 年《性别平等法》第 5 条第 3 款规定:“性别平等意味着男性和女性拥有平等的地位和角色,享有发展自身能力以促进社区和家庭发展的条件和机会,并享受这种发展带来的相同成果。”
因此,任何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的人都将依法受到处理。

2015 年刑法典第十五章第 165 条(2017 年修订和补充)规定,侵犯性别平等权利构成犯罪,具体如下:
1. 任何人因性别原因实施妨碍他人参与政治、经济、劳动、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信息、体育、运动和卫生等领域活动的行为,并因此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但仍继续违反,应予以警告、罚款500万至5000万越南盾,或处以最高2年的非监禁改造。
2. 犯下列罪行之一的,处以50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或处以3个月至2年的监禁:
a) 滥用职权;
b) 两次或两次以上犯下该罪行;
c) 适用于 2 人或以上。
3.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1 至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