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的犯罪如何处罚?
(Baonghean.vn)-根据《刑法》,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的人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 Con Cuong 县的 Nguyen Hoang Chau 女士问道。
回复:
2006年《性别平等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性别平等是指男女享有平等的地位和作用,有同等的条件和机会为社会和家庭的发展发展自己的能力,并享有同等的发展成果。”
因此,任何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的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5年刑法典第十五章第165条(2017年修正补充)对侵犯性别平等权利罪规定如下:
1.任何人基于性别原因,实施妨碍他人参与政治、经济、劳动、教育培训、科学技术、文化、信息、体育、运动、卫生等领域活动的行为,并因此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而继续违反规定的,处以警告、500万越南盾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或2年以下非监禁改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3个月至2年的监禁:
a) 滥用职权;
b) 两次以上实施同一犯罪行为;
c) 适用于 2 人或以上。
3.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 01 至 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