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要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分子潜逃

December 29, 2016 06:15

总书记在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会议上要求,要最大限度减少脱逃、跑路现象,加强对领导干部责任的巡视考核。

12月28日,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11次会议在河内举行。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席、中央书记处书记阮富仲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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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11次会议。

会议报告指出,2016年,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高度决心和重点突出、紧密联系、果断行动、及时具体、富有创新性的指导方针,既指导处理方针,也指导各项具体工作内容,结合主管部门和主管人员的职责,定期督促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把工作解决到底;在检察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的大力努力下,重大、复杂腐败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和未决案件的处理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许多引起社会强烈不满的特别重大、复杂腐败案件都依法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如范公旦案、何文深案、黎勇案、范玉娥案、黄氏玄如案(重新侦查部分)。

2016年,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一审起诉并审理8起/121名被告;上诉起诉并审理6起/55名被告。中央内务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一审起诉并审理3起/10名被告;上诉起诉并审理2起/3名被告。

督导委员会成立7个工作组,对14个省份群众关心的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督导过程中,工作组对机制、政策、法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42个,对87件案件的督促、监督、指导工作提出建议。

2016年的新亮点是指导委员会指示中央检查委员会主持并配合中央内务委员会和财政部党委检查税务、海关等领域预防、发现和处理腐败情况。

指导委员会指示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中央内务委员会重点协助政治局总结落实十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浪费工作中的领导地位的三号决议的十年情况;指示总结《预防和打击腐败法》实施十年情况,抓紧制定并向国会提交《预防和打击腐败法》(修正案)草案;指示中央检查委员会研究、修改、补充与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有关的党内检查监督领域的规章制度。

指导委员会于2016年5月10日颁布第19号计划,以落实中央政治局2015年12月7日第50号关于加强党对侦查和处理腐败案件领导的指示。截至目前,大多数内容已经并正在由主管部门根据计划落实;63个省、市党委中的63个已颁布实施方案和计划;已遴选436起案件列入省、市党委常委会,指导案件处理工作。

党的机关与国家机关、党的监察机关与监察、审计、调查机关之间的配合更加加强、更加密切、更加及时、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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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最后,总书记提出,要切实抓好反腐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逃匿现象。

指导委员会主席、中央书记处书记阮富仲在会议结束时对指导委员会常设机构——中央内务委员会在指导委员会工作中积极主动、富有创造力地为指导委员会活动提供咨询、建议和服务所做出的努力表示高度评价。总书记指出,2016年是落实越共十二大决议的第一年,工作量巨大,指导委员会新增了许多成员。然而,指导委员会积极主动、富有创造力地完成各项任务。指导委员会成员认真负责、坚决果断地完成各项任务。

2016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决议的第一年。在履行好自身职责的同时,指导委员会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迎接新的任期。我们的工作性质非常复杂,对党员和人民在反腐败斗争中,特别是反腐败和浪费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2016年的优势在于,经过党代会、国会和人民议会选举以及近期的工作,我们焕然一新,全社会凝聚了共识,工作氛围也与以往不同。与此同时,这也要求我们更加有责任感。在此背景下,与其他机构一样,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努力落实去年底确定的今年各项任务,并取得了非常显著和积极的进展。2016年我们取得的另一个成就是,所有机构都相对均衡地参与其中。总书记指出:“这支队伍虽然还不完整,但力量已经相当强大。”

总书记指出,在组织机构改革推进的同时,督导委员会积极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注重提高工作效率,督导委员会核心工作计划中的大多数重要内容都得到认真落实和按计划完成,重大复杂腐败案件的查处和突出案件处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除了取得的成果外,总书记还坦率地指出了指导委员会活动中的一些缺点和局限性,包括对一些腐败和经济案件的调查、起诉和审判特别拖延,一些因涉及经济和腐败违法行为而接受审查和审查的对象逃往国外,引起公众的愤怒和怀疑,以及根据政治局50-CT/TW号指示实施计划的一系列任务进展缓慢等。

关于2017年的重点任务,总书记基本同意报告中提出的7个重点工作组、12项具体任务,强调重点还是要抓好领导、抓好指挥,发现和处理好腐败问题。

要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继续坚定决心,下更大功夫,采取更坚决的行动;要加大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打击力度;要加大对基层环节的督查力度;要加大对一些领域的督查力度,例如:环境资源(特别是土地和矿产)、税务海关、民营经济、外商投资等领域的督查力度。要努力减少跑跑腿现​​象,强化督查环节,压实领导干部的责任。在基层,下一步要明确督查方向,使基层更加强大。近年来,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改力度还不够强。总书记强调。

总书记还要求,对特别重大、复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要加快侦查、起诉和审判;对亏损、拖延、无法运行的大型投资项目,要加快检查、审计和处置;对发现涉案线索的,要立即查处。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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