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指示处理从现在起到年底的9起重点案件。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指示继续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使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
7月25日上午,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主持下召开,会议对2020年6月以来的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2020年最后几个月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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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
6个月内,对186名腐败和故意违规的党员进行纪律处分
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指导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潘廷泽在会上汇报时表示,6个月来,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对186名存在腐败和故意违法行为的党员进行了纪律处分。
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检查委员会对中央管理的多名现任和退休高级干部以及各级党代会人员相关干部进行了严肃、公开的纪律处分,有力地表明了党和国家“无禁区、无例外”反腐败的决心。
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以来,共结案6件,新增案件1件;对13件1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重新侦查3件5名被告人;对11件5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结案11件6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7件44名被告人;一审开庭9件27名被告人,二审开庭6件47名被告人。
重点调查、查明涉及各级党代会人员的一系列腐败和经济案件中干部、党员违法案件,指示排除困难、消除障碍,并就以下案件达成处理意见:日强公司及若干有关单位案件;西贡农业公司案件;西贡啤酒-酒精-饮料总公司(Sabeco)案件;岘港-广义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委员会案件;太原钢铁公司案件。
审理了多起社会公众关心的重大、特别重大、复杂案件:海军海青公司案、Mobifone电信公司案、越南社会保障局案、岘港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损失浪费案。
与此同时,各部委、各部门和地方的腐败侦查和处理工作持续受到重视。过去六个月,共起诉143起腐败和职务犯罪案件,被告399人。全国民事检察和执法机构已追回超过37万亿越南盾;特别是在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案件中,追回、临时扣押、扣押、冻结并防止了价值超过11.7万亿越南盾的资产以及其他大量有价资产和不动产的流失。
重点指导9起重点案件审理
指导委员会主席、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会上发表讲话时强调,要进一步推动反腐败工作,秉持有效反腐败和办好各级党代会的精神;重点完成指导委员会今年工作计划确定的反腐败任务;按照指导委员会会议和指导委员会常务会议的结论完成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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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
特别是要加快查办群众关心的重大复杂腐败案件和经济案件;及时查明各级党代会人员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坚决从严处理,防止政治思想、道德、作风不合格、消极腐败的干部进入党委。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阮富仲强调,今年年底,我们将力争在指导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完成15起案件的调查、17起案件的起诉、20起案件的一审、6起案件的上诉、19起案件的核实和解决;特别是将集中力量按照指导委员会的计划,完成9起重点案件的一审。
会议上,指导委员会还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处理重大复杂腐败和经济案件违法行为的意见等内容;责成主管机关研究颁布或建议主管机关颁布切实可行的法律文件。
汇报对部分地区受理和处理涉及经济管理秩序和岗位违法犯罪苗头的举报、举报及追诉建议工作的领导、指导和落实情况的检查结果。汇报指导委员会督查组关于追缴贪污、经济犯罪案件侵占、流失赃款工作建议的落实情况,并对指导委员会2013年4月9日第7号工作规程的修改补充方案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