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富仲总书记被提名为主席。
第八届中央会议推选阮富仲总书记在即将召开的国会会议上当选为国家主席。
10月3日,越共第十二届第八次中央会议一致同意推举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先生担任国会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10月21日开幕)主席一职。
在这次会议上,党中央还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中央检查委员会的两名新成员,分别是武泰元先生和陈德胜先生。
此前,在陈大光主席于9月21日上午逝世后,邓氏玉盛女士被指定为代理主席。根据现行规定,邓氏玉盛女士将担任主席一职,直至国会选举产生新主席为止。
经过多届任期,这是党的领导人首次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提名,由国会选举担任国家主席——国家元首,代表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处理内政外交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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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阮富仲。照片:河豚 |
根据党章规定,担任主席一职的标准是,该人必须完全符合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委员的一般标准,并且还必须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具有高度威望,是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和全党团结的核心人物。
总统这一头衔还要求具备以下条件:“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尤其是在内政外交、安全和国防领域,具有杰出的、全面的能力;对司法工作有深刻而广泛的了解;是国内外社会力量和民族社区团结的中心;根据所赋予的职能、任务和权力,在领导和管理方面具有果断性”。
宪法规定,总统由国民议会从其议员中选举产生;总统对国民议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情况。总统的任期与国民议会的任期相同。国民议会任期届满后,总统继续任职,直至新一届国民议会选举产生新总统为止。
总书记阮富仲,1944年4月14日出生,家乡河内市同英区同海公社。
他曾任第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1999年8月至2001年4月);以及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届国会代表。
1963年至1967年,他在河内科技大学文学院学习,之后在共产党杂志社工作多年,并于1991年8月至1996年8月担任总编辑。
从2000年1月到2006年6月,他担任河内市委书记,之后担任第11届和第12届国会主席。
2011年1月,他当选为第十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总书记、中央军委书记。2016年1月,在党的十二大上,他再次当选为总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