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书记:反腐败没有特权,也没有例外
5月5日,越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主任阮富仲在全国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强调:“反腐败斗争是每一个机关、每一个组织、每一个单位内部的斗争,是每一个人内部的斗争”。
反腐败必须体现在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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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民军总书记阮富仲与参会代表在休会期间合影。图片:H. Phuc |
“一旦发生腐败,必须坚决打击、严肃处理,依法惩治,不设禁区。必须严格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
一方面要严厉惩治腐败分子,另一方面要对那些有腐败行为但主动检举、克服后果的人采取宽大政策……”——总书记指出。
阮富仲总书记表示,预防、侦查和处理腐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侦查和处理的腐败案件数量较以前有所增加。发挥民选机关、新闻机构和人民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受到更多重视。
但必须坦诚承认,近年来预防、发现和处置腐败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腐败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是当前社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阮富仲总书记指出,要把反腐败工作与学习践行胡志明道德榜样、落实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结合起来。政治决心就是对腐败宣战的决心,必须通过具体行动体现出来,并公开发表,让人民了解、支持和监督。
总书记强调:“一方面,我们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搞特权,自觉遵守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另一方面,我们要有责任向社会和公众展现鲜明、坚决的反腐倡廉反腐倡廉态度,不仅要体现在纸面上、泛泛的口号上,更要体现在具体、务实、有效的实际行动中。”
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3年及今年上半年,全国共起诉腐败犯罪2041起、5120名。特别是2012年以来,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主要集中在贪污罪、受贿罪、利用职权、职务侵占罪等。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阮山表示:“犯罪嫌疑人大多是位高权重、有权威、社会地位高、关系密切的人,甚至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是同事。”
尽管腐败案件中损失和挪用的资金高达数千亿越南盾,但追回资金的有效性却非常低。与此同时,反腐败措施的有效性也十分有限。政府监察长黄风正表示,申报资产、收入、通过账户支付工资以及退还礼物等措施效果不佳。
经历次核查,有3起申报不实案件,58起因逾期申报和报告申报结果而受到纪律处分。同时,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指出,一些反腐败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仍然有限,这些机构内部存在腐败现象。
必须控制权力
总书记指出,要把反腐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考核干部党员、培养各级党代会干部的标准之一。此外,总书记强调,要“建立真正有效、高效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避免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权力失控,形成官僚主义、权力滥用和重大错误”。
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阮伯清在汇报反腐败工作时两次强调“腐败仍然是当今社会最突出的问题之一”。
他指出,近年来及2013年,腐败现象持续复杂发展,腐败范围日益广泛,后果十分严重,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既得利益腐败现象在不少领域出现,涉外腐败现象有增无减。腐败“仍然是政治和社会不稳定的潜在风险因素”。
要加快办理重大复杂腐败案件,重点查处集体性、有组织的腐败案件。
在会议上,胡志明市和河内市领导建议严厉打击腐败的领导干部和高级官员。河内市人民委员会主席阮世草建议:“必须对腐败犯罪分子,无论职务高低,一律严肃处理;必须高度重视干部、党员,特别是政治体系中高级干部的模范作用。”阮世草还表示:“上级的模范作用胜过千万条法律。”
多乐省代表表示,“腐败行为必须受到舆论谴责,并被视为叛国罪,因为它威胁到政权的生存;同时,腐败行为和纪律处分必须载入子孙后代的个人史册。”
政府监察长黄风政建议采取措施,奖励和保护举报腐败行为的举报人。“应该设立勇敢勋章,表彰那些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突出成就的举报人。”黄风政说。
据宝天锋报道